重大立功不可以用在撤销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有着较强的实际意义,因此此类问题的出现会有解决办法,但是对于有关当事人的缓刑来说是没有存在的可能,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需要在合理的范围里操作,一旦自己越界就会导致问题无法处理。
-
重大立功能否撤销缓刑
439人看过
-
重大立功减刑判缓刑是否可以
232人看过
-
立功与重大立功对量刑影响有多大
147人看过
-
三次立功是否属于特别重大立功?
67人看过
-
缓刑复议撤销后能否获得立功?
203人看过
-
实用新型专利是否属于重大立功?
263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
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缓刑考验期是否可以减少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311、缓刑考验期内表现好的不会减少考验期时间。 2、缓刑属于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其本身并不属于刑罚种类,不适用《刑法》中关于减刑的规定,而且因表现好而减考验期也没有法律依据。 3、所以,即使在考验期内表现好的,也不可以因此而缩短缓刑考验期。
-
死刑重大立功的作用是什么,有哪些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1被判死刑之后,重大立功的作用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还有可能停止执行死刑。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立功1年以上期间有重大立功可以缓刑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7三年前判缓刑1年,缓刑已满,又犯包庇罪,有重大立功,不可以缓刑。属于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
刑法关于重大立功是做的最高?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3刑法中的重大立功是指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