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属于劳动者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0:12:23 139 人看过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工就是非全日制用工,虽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属于劳动者,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临时工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临时工挪用公款,处理如下:

1)首先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单进行处罚,例如可以开除或赔偿单位损失。2)如单位无此类规定,且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可以法院起诉该员工非法侵占或挪用资金罪,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劳动者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患职业病的;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
    2023-03-23
    390人看过
  • 临时卸货是不是属于劳动关系
    一、临时卸货是不是属于劳动关系临时卸货不属于劳动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临时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卸货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临时卸货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因此,临时卸货不属于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
    2024-01-19
    35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者是临时工吗
    临时工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无试用期标准直接上岗入职,一般家政服务行业比较多。非全日制用工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以小时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一、兼职没签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赔偿。用人单位未与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违法行为,兼职人员不能要求赔偿。《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了规定。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根据《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2023-03-08
    442人看过
  • 劳动者的加班费属于什么工资?
    加班费算工资。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
    2023-04-11
    440人看过
  • 暑假工属于临时工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暑假工:暑期工的定义是年满16周岁的学生在暑假的时间去参加一些有偿工作。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暑假工属于临时工,临时工不一定是暑假工。两者是不一样。一、劳动派遣工与临时工有什么区别劳动派遣工与临时工有如下区别:1、福利:劳动派遣工有退休金和最低工资,临时工是没有的;2、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是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临时工是企业请来顶替的人;3、工资发放单位:劳务派遣的员工工资由用人单位发给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再由劳务派遣公司发给员工,临时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企业发。二、劳务派遣工是否临时工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
    2023-04-01
    315人看过
  • 哪些劳动者的工资不属于工资
    劳动者收入不属于工资的,有:根据《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一)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费等;(2)劳动保护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各种劳动报酬等劳动收入未按规定计入工资总额,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国技能奖、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有哪些有四类收入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
    2023-08-08
    390人看过
  • 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判断标准就是,支付单位与取得报酬的个人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据此,用工单位即便雇佣的是“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所支付的劳动报酬也应为工资薪金,只是按小时计酬标准计算的工资薪金。支付单位应按支付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如果用工单位向没有雇佣关系的个人支付报酬,实际就是购买个人独立提供的技艺或劳务,向其支付的是该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的劳务报酬。支付单位应按支付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上述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均属于个人综合所得。取得上述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符合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情形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结清个人所得税税款(多退少补)。一、支付临时工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支付临时工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
    2023-02-14
    199人看过
  • 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
    一、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从性质上说,提成协议应该属于劳动合同的附件。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所以作为以基本工资加提成方式领取工资人员,在和企业发生劳动纠纷,对提成的性质理解不清,是否属于工资的范畴,是否应该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的计算基数等问题存在疑义。提成即提成工资,是计件工资制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是职工集体或个人的工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从营业收入、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的。这种计件工资形式主要适用于劳动成果难以用事先制定劳动定额的方式计算、不易确定计件单价的工作。如服务性工作、文艺演出等等。因此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特别是在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权益时,应该注意将提成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计算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数中。二、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利站在我的角度,可以无私奉献,也可以尽义务,但是站在另一方,总得有点表示,否则,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不合情理。法
    2023-04-27
    188人看过
  • 劳动者熬夜衰老属于工伤吗
    劳动者熬夜衰老不算工伤。一、上下班路上骑电动车摔伤算不算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骑电动车摔伤,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不算工伤。若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二、员工骑车摔伤算工伤吗企业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因为应当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2023-04-06
    191人看过
  • 劳动者扣发工资属于违法嘛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刻业务章违法嘛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银行印章,涉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
    2023-07-29
    292人看过
  • 暑假工签订的临时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吗?
    一、暑假工签订的临时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吗?从法律性质上看是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合同的期限是短期的;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1、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2、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民法典》《民法典》3、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4、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5、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二、临时工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
    2024-01-26
    447人看过
  • 劳动者值班期间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值班期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要看死亡原因。值班可以视为工作,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值班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工伤认定应当首先由工伤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查。一般来说,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事故。如果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属于工伤。一、劳动者离职后有工伤赔偿吗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如果在申请赔偿是产生
    2023-02-20
    449人看过
  • 临时工属于企业员工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临时工属于企业员工吗临时工属于企业员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同样构成了劳动关系,当然应属于用人单位的员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员工打架属于工伤吗员工打架是因为个人原因的,不算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打架受伤的,算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2024-01-09
    295人看过
  • 协议工是属于临时工吗?
    不管是协议工还是临时工都应签定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所谓的临时工与正式工权利、义务是没有区别的,惟一区别只是劳动期限不同而已。杭州给特殊人才发放协议工资“到2005年,全市每百万GDP中使用的人才数将由‘九五’期间的3.43人下降到3.3人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3人以下。人才使用效益,达到国内先进和国外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昨天召开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人才效益被首度列入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杭州人才数每年要增8%在昨天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杭州提出,“到200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73.5万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1.4万左右;预测到2010年,总量达到100万左右,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6万左右,平均每年增长8%。”此
    2023-07-07
    17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是否属于临时工?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27
      劳务派遣并不仅仅指临时工作人员。劳动派遣只是雇佣形式的一种代表,并不能等同于临时工的概念。有些从业者也可以选择与派遣公司签署长期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时,应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 临时工劳动争议属于哪个法院管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9
      临时工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临时工是否属于劳动法保护的范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临时工, 与之相似的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如果你的情况不属于这类情况,并且用人单位是领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单位,那么,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必须有保险条款,从录用当月开始交纳社会保险。 如果该用人单位是没有营业执照的临时组织或
    • 离职签临时工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0
      无论是何种劳动合同,都应当双方约定并且签字,所以不签临时工劳动合同违法的。临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双方需要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可以协商订立口头的劳动协议。
    • 属于劳动者工作时间高烧算工伤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8
      1、上班期间员工打架按现行规定,不属于工伤的。 2、工作时间打架算工伤吗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