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本生活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4:45:55 109 人看过

基本生活费用,指维持居民基本或最低生活需要的费用。又称最低生活费用、贫困线。包括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生存需要和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所必需的费用。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劳动力的再生产就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进行。因此,国家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必须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并把这作为最低生活保障线。

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政策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男性法定退休年龄规定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理解,这样子规定退休年龄主要就是为了劳动者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男性与女性的退休年龄有所不同,也是从各个方面来考虑的。如果大家对于男性法定退休年龄规定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工伤生活护理费的基本赔偿范围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一、工伤判伤计算方法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二、农民工工伤 怎么处理与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
    2023-02-23
    278人看过
  • 法院留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是怎么算的
    一、法院留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是怎么算的法院留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执行留存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一般为其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倍。但这不是硬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也可以低于该标准。如果执行申请人同意的,也可以低于该标准。二、法院留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怎么发放法院留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由法院按照被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号直接划扣并发放。这个过程中,法院会确保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得到保留,以维持其自己和负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人的基本生活。被执行人在申请保留生活费用时,需要书面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自己无其他收入的情况,由法院进行审核确认。三、法院留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不够怎么办如果法院留给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不够,被执行人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向法院提出申请: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2024-01-31
    207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包括主体条件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平等者无管辖权;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又称意义自治原则;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平衡为价值判断标准,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婚姻和收养关系的缔结和解除;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坚持诚信,恪守承诺。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要求民事主体诚实不欺骗,注重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5、守法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由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组成。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
    2023-07-02
    56人看过
  • 为什么基本生活费调整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由于基本生活费与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此次基本生活费上调之后,部分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会有变化。以贷款期限30年为例,单身职工个人月缴存额在832元及以上的,已婚家庭月缴存额在977元及以上的,贷款额度不会受到影响。月缴存额低于这两条线的,则贷款额度略有降低。相关问题:1.为什么基本生活费调整会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因为北京公积金是按照借款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且规定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基本生活费提高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家庭,贷款的额度就会减少。2.目前执行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是多少?新标准从何时起实施?目前执行的标准是:借款申请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1092元。新标准从4月1日起实施,新受理的贷款会执行新标准,已经受理的仍执行原标准。3.哪些人群贷款额度会有变化?以贷款期限30年为例,对于单身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在832元(含)以上
    2023-05-04
    220人看过
  •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如何确定?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原则上可按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安排,并按适当比例逐年递减,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满后仍未再就业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救济,不再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期满仍未就业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救济。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一、城市居民申请低保条件城市居民申请低保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二、如何处
    2023-06-25
    156人看过
  • 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如何发放
    一、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的发放1、基本生活费社会化发放的范围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由企业凭认定批复、《陕西省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卡》和登记表到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取银行存折。《陕西省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卡》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按年度发放。2、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由设在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中心及其设在各地的分中心(简称发放中心)负责。基本生活费发放采取委托省工商银行及其在各市地、县的分支机构或发放中心直接发放的形式。3、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下岗失业人员凭《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或存折,每月25日至30日到本人居住地银行或其它指定机构领取基本生活费。领取基本生活费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当亲自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地处偏远的也可直接到当地的省基本生活费发放中心领
    2023-06-09
    132人看过
  • 法院冻结个人帐户不留基本生活费吗
    留的。按照法律,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一、到期债权是否可以保全担保人到期债权能保全。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二、小孩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小孩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方式:1、查封、扣押、冻
    2023-04-04
    439人看过
  • 建筑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可以从事建筑活动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这里看,企业与无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是无效的,另外根据《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
    2023-07-17
    282人看过
  • 什么是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什么是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关于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因此,如果是在城镇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且在城镇有收入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使用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予以计算。另外,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
    2023-06-15
    145人看过
  • 被照顾者生活费是什么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1、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于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于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于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二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5年。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法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
    2023-07-04
    383人看过
  • 民事活动所遵循的基本准则是什么?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事诉讼执行的基本原则(一)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是指执行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执行合法性原则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执行活动必须以法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没有生效的,或者生效的文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种类的,不能启动执行程序。其次,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超出法定的范围。执行人员采取执行措施时,必须符合《
    2023-07-16
    256人看过
  • 澄迈法院审结失踪案18孤儿获基本生活费
    近日,澄迈法院永发法庭依法审结15件宣告失踪案件,民政部门依据法院作出的宣告失踪判决书,向18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据悉,为建立健全我省孤儿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孤儿的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海南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规定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0-18周岁的散居孤儿可由孤儿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孤儿基本生活费。为了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费一点心,澄迈法院永发法庭对受理的15起宣告失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经依法核查,对确实下落不明满两年的被申请人,依法作出宣告其失踪的判决,并帮助孤儿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民政部门依据法院作出的宣告失踪判决书,向18名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600元。
    2023-06-08
    160人看过
  • 1999年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怎样调整?
    从1999年7月1日起,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水平提高30%,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1999年6月底前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的下岗职工,按新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对1999年7月1日以后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要在签订协议后按新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提高基本生活费水平所需资金,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7省市,由地方政府自行解决;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中央企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需资金中应由财政承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解决。
    2023-06-05
    492人看过
  • 什么是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一、什么是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二、残疾赔偿金计算办法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
    2023-04-18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1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对象:一是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父母双亡、失踪;父亡母失踪;母亡父失踪);二是父母双方服刑期间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父亡母改嫁的、没有户口的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 被执行人基本生活保障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4
      强制执行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基本生活的费用。没有具体额度,一般以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平,以不影响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为标准。如被执行人为家庭唯一生活来源的,要留足被执行人家庭的基本生活费用。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人民法院有权
    • 因为连基本生活费都没有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员工的基本生活费用怎么确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8
      员工的生活费用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 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一、《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
    • 赡养老人基本生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只可以要求你母亲的父母的赡养费,不能要求你爷爷奶奶的赡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