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出资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6:54:55 313 人看过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含企业借款),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

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营企业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应当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资经营企业相关文章
  • 中外合作企业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规模,需要投入的资金总和。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作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合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注册资本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作各方约定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2023-06-09
    342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
    (1997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9月29日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颁布日期:19970929实施日期:19970929颁布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含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加强管理,现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对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
    2023-06-09
    232人看过
  • 什么是中外合资企业的权力机构的组织形式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资企业章程中对组织机构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章程中对组织机构有什么特别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2023-07-26
    379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方式是怎样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具体如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资比例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条: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7条:合作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第18条: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中国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
    2023-08-11
    107人看过
  • 中外合资企业章程中对组织机构的规定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律师提醒:合营企业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合营企业董事会人数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董事的产生与更换,采用了委派和撤换的方式。董事长的副董事长的产生可选择两种方式,并在章程中约定:一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二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是,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2023-06-09
    318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关于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关于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是如何规定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二条: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可见,合作企业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有较大的灵活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决议方式董事会是合营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l/3以上董事提议
    2023-04-11
    295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如何建立党组织,应遵循哪些原则?
    问:我们是一家中外合营企业。开业近一年来,陆续有几名共产党员调入。我们拟筹建党支部。请问,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如何建立党组织,应遵循哪些原则?答:建立健全党组织是加强合营企业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筹建党组织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营企业中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要公开建立党的组织。党员数量太少的,可以建立联合支部。一般情况下,开办企业与建立党的组织要同步进行。党组织建立初期,负责人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具备条件后,应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2、到合营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都要按规定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工作三个月以上,不到半年的党员,要将党的临时关系转到所在企业党组织。3、合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应与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一致,即隶属于企业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合营企业建立党的组织或改变党的组织建制,都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4、筹建合营企业时,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将党、工、团的
    2023-06-06
    325人看过
  • 连锁经营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有人认为发展连锁经营主要是经营形式的改变,是业态的一种创新。这里我们要给连锁经营正本清源,还连锁经营以本来面目—连锁经营不是一种业态,而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因为:1.连锁经营是制度的创新,是企业从政策到观念、从经营到管理、从商流到物流、从形式到内容的全面调整和变革。2.连锁经营是企业结构重组和创新,包括批发改革、配送中心的建立。流通环节和网络的变化,带来了企业购、销、调、存的全面调整,是企业职能的重构和流通环节的重组。3.连锁经营不是一种业态,但只有与具体的业态相结合,如超市连锁、仓储连锁、便民连锁、快餐连锁、生产连锁,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经营方式,赋予它强大的生命力。4.连锁经营是新的商商关系、工商关系和企业内部各环节关系的调整和建立。由此可见,连锁经营是企业的一种行为方式,一种非消费的行为方式。本质上不是一种业态,而与企业开分公司和分店,有类似之处,所以不存在行业的局限性。连锁经营是企业
    2023-06-27
    273人看过
  • 私营企业有哪些组织形式
    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是指一人出资经营,出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书。合伙协议书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出资数额、利润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清算等事项。私营企业的类型有哪些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私营企业的三种类型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都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不能
    2023-07-21
    244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如何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
    M国一家跨国公司欲在我国投资兴建一家芦苇种植加工企业,该公司派遣了一名经济顾问来我国进行投资政策考察。这位先生在选择中外合作还是中外合资形式投资时,向我国有关部门进行了涉外税收政策方面的咨询。最后他个人认为这个项目应采用中外合作企业的形式,并认为不应由该公司直接投资,而应改由该公司设在H国的子公司投资。这位经济顾问作出这种选择是出于什么考虑呢?经过分析不难发现,由于芦苇是一种根基植物,在新的种植区域播种,达到初次具有商品价值的收获期大约需4年~5年,这样就使企业在开办初期面临着大的亏损。如果采用中外合资企业的投资形式,在M国和H国视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亏损只能在中外合资企业内部弥补。但如果是中外合作企业,在M国和H国则被视为负有无限责任的合伙公司,其亏损可以在M国总公司内弥补。通过总公司弥补亏损的办法,可以减轻企业开办初期的压力。假定M国总公司1998年应纳税所得为1000万美元,按M国公司
    2023-06-07
    356人看过
  • 探究外资企业的组织形态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由两种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另一种是其他责任形式。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资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我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的企业。外国投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有哪些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一)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二)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三)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等等。
    2023-06-30
    325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什么区别?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我们可以简单抽出两个词,合作和合资,这样一看理解两者的区别就简单多了,合作就是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各自都有各自的优劣势所以要合作互补,而合资就是双方共同出钱了。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何区别1、合资方式不同,合资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资,合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中外双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组织形式不同。合资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用条件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中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合资企业中有在
    2023-04-12
    332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规定
    为加强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促进合营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特作如下规定:?一?①?、合营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五年之内,其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享受全额外汇留成。五年之后,按50%的比例留成。?二、合营企业中方人员因业务需要,同外方人员一起出国执行任务的,中方人员在国外的费用按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实行实报实销。?三、合营企业的中方人员单独出国执行任务的,其费用标准可按合营企业规定标准计算,实际使用时比照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标准执行。?四?②?、根据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领取,按国家规定使用的中方人员出国费用的节余部分,可作为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五、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应将中方工作人员应得工资部分的外汇,及中方投资者的劳务、工业产权所得外汇、外汇红利等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
    2023-06-06
    210人看过
  •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商投资者能拿技术出资吗?
    在中外合营企业中,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出资的时候,有些外商投资者就跟办合伙企业一样,拿技术出资。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的资本是由注册资本和借入资本构成,两者之和为投资总额。具体来说,三者的区别如下: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记载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上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上限就没有相关规定。2、合营企业的借入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注册资本达不到投资总额需要的情况下,以合营企业名义借入的资金。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人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应依法保持适当比例关系。不过,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
    2023-04-30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以法人投资者的身份,由国家、企业、个人的名义进行投资组建的企业。组建企业时,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合资经营企业属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更多>

    #合资经营企业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08
      1、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是合营企业的一种,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的合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为合伙关系。 (3)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
    • 中外合资经营组织构成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6
      (一)合资企业的权力机构 合资企业的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的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确定,但不得少于3人。 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然后,由合营各方按照分配的名额分别委派董事。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者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以什么方式出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以下几方面: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机构定性应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1
      1、合营企业不设会,有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2、合营企业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法律并未限制其具体人数。3、董事的产生与更换,采取了“委派与撤换”的方式。4、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可选择两种方式,并在章程中予以约定:一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二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是,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5、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中外合资经
    • 外资企业的组成形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12
      外资企业的组成形式有: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