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是不是有经济仲裁委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0 01:14:36 157 人看过

一、各县是否有经济仲裁委会吗

没有。区县一级是没有仲裁委员会的,我国的仲裁委员会不是以行政区域为标注划分的。经济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

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n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n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经济纠纷可以约定在异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吗
    一、经济纠纷可以约定在异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吗众所周知,劳动仲裁仅得在相关法律所指定的具有监管权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仲裁须依照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是用人单位注册、登记住址所在地区域划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执行。其中,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乃是劳动关系实际发生、运作所在之处;而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登记地通常则为确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重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因为经济纠纷可以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范,当行为者与他方产生经济纠葛之时,若其中有人存在恶意毁坏他人财产之意图并付诸行动,则需依据实际情况
    2024-04-18
    52人看过
  • 大连仲裁委员会建设经济仲裁中心成立
    人民网大连视窗7月9日电(王金海、张世安)大连仲裁委员会建设经济仲裁中心今天挂牌成立,这给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将等问题增加了快捷而专业的司法手段。据大连仲裁委员会建设经济仲裁中心主任初家君介绍,建立建设经济仲裁中心,将充分发挥行业专业管理的优势,同时强化造价控制的全过程管理,快速高效地解决建设市场中的合同造价纠纷,有效地维护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经济运行速度和质量。随着大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建设投资规模的迅速增长和建设市场的不断扩大,建设合同纠纷也随之大量增加。由于建设合同具有标的额大、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专业性强等特点,一旦发生纠纷将长期困扰当事人,在建设领域,许多人都有官司恐惧症,一旦发生经济纠纷,不打官司吧,解决不了问题,但一告到法院,常常两败俱伤,往往是赢了官司,输掉了客户。这就严重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建设工程的正
    2023-06-06
    310人看过
  • 经济仲裁是否有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当事人接到书面开庭的通知后,应该按开庭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参加庭审。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仲裁庭请求延期开庭。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如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在有些案件的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无故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以拖延仲裁程序的进行,拖延裁决的作出。因此有必要设立缺席裁决的制度,以及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致于因被申请人无故不到庭或中途退庭,而使申请人的损失扩大,同时,也是维护仲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有什么区别二者区别如下:1.适用对象不
    2023-07-22
    356人看过
  • 经济案件经济仲裁委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经济案件经济仲裁委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经济纠纷案件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是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的仲裁费,但仲裁费最低是20元,经济争议金额在10万元的50万元的部分,仲裁费是500元,仲裁机构的最高收费标准是1万元,意思就是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跟争议金额的多少是有关的。(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的经济仲裁费用;(三)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经济仲裁费用的范围是怎样的?劳动仲裁不收费,商事仲裁才收费。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请人在仲裁请求书中所写的请求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数额收取。具体如下所述:当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按照
    2023-04-21
    330人看过
  • 广东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仲裁规定是什么
    广东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仲裁规定是由当事人提出仲裁的申请,然后由仲裁委员会就此进行仲裁。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1、争议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二十元;2、争议金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收取五百元并加收超过十万元的部分的4‰;3、争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收取二千一百元并加收超过五十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的为准。一、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一)管辖权的取得不同。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通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二)审理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员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有法定理由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
    2023-04-02
    497人看过
  • 怎样向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一)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写明: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如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传真、电报号码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也应写明);2、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二)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三)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十二条,申请仲裁当事人依据本规则申请仲裁时应:(一)提交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写明: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2、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的仲裁请求;5、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二)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
    2024-04-23
    210人看过
  • 经济仲裁申请人不适格仲裁机构会立案吗
    一、经济仲裁申请人不适格仲裁机构会立案吗?经济仲裁申请人不适格的话仲裁机构不会立案的,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经济纠纷怎么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
    2023-05-02
    155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仲裁法是不是经济法?
    根据规定仲裁法不是经济法,仲裁法主要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相关的争议的法律规范。经济法所做出的内容都是跟经济有关的一些事项。(一)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涉及多个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做出仲裁裁决后,部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
    2023-04-05
    67人看过
  • 经济仲裁委员会属于什么组织类型
    一、经济仲裁委员会属于什么组织类型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二、什么是经济仲裁委员会经济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三、经济仲裁委员是否是国家行政机关经济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是社会团体,是民间的独立裁决机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
    2023-10-04
    419人看过
  • 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行使国家授予的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权。第二条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经济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仲裁,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当事人对争议的问题,自己有权进行辩护,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他人担任代理人进行辩护。第二章仲裁委员会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分为:(一)县(市)、旗、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二)省辖市、地区、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三)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第五条各级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或者副局长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人员担任。仲
    2023-06-06
    286人看过
  • 对方不接受经济仲裁裁决书会上诉吗
    一、对方不接受经济仲裁裁决书会上诉吗?不接受经济仲裁裁决书不能上诉,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但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请求撤销经济仲裁裁决书的起诉状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
    2023-06-15
    474人看过
  • 济南市济阳县劳动仲裁委地址在哪里
    济南市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地址是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政务服务中心六楼A区,电话是88876235;特别提醒: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仲裁委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特别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报酬、社保缴费、考勤加班等等证据;另外还需要提供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另外,如果您有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工伤索赔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百度搜索熊掌号“宋聪聪律师”进行在线或电话咨询。一、遇到劳动争议职工怎么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以书面形式申请,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1、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
    2023-06-22
    180人看过
  • 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不管经济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仲裁协议应该怎么写?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经济仲裁裁决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
    2023-06-15
    145人看过
  • 经济仲裁收费吗
    经济仲裁费用
    劳动仲裁不收费,商事仲裁才收费。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请人在仲裁请求书中所写的请求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数额收取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按照标的收费的。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经济合同仲裁费和鉴证费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规定,收取案件受理费。经济仲裁的原则是什么1.自愿仲裁的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是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选择。根据《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第33条等规定,经济合同仲裁不是经济审判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裁审自择。2.分级管理、一次裁决原则:经济合同仲裁分为县级、地市级、省、区级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的仲裁委员会四级。《仲裁条例》第3条规定,仲裁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仲裁机关一次裁决即是终局裁决,不允许当事人申请上级仲裁机关进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依《仲
    2023-07-21
    1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经济仲裁委员会各种形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6
      经济仲裁是根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按照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结果,采取两种组织形式组成的:一种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庭;另一种是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独任制。合议庭中有一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负责主持案件的仲裁。
    • 经济仲裁委员会是国家行政机关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5
      经济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是社会团体,是民间的独立裁决机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不是县区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7
      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直辖市、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县设立。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第
    • 经济仲裁是诉讼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8-23
      (1)管辖权产生的依据不同 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组织机构不同 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性的组织,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一般是由各常设机构列出仲裁人员名单,由双方当事人
    • 经济仲裁委员会哪个调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7
      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专门的规则进行裁决,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