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第三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第三人财物方面相似,但两者之间也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主体不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
2、客观方面不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而斡旋受贿形态中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即在这里他们所依靠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主体不同,前者为与行为人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直接为该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选的影响力受贿的,将会按照《刑法》第388条当中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此进行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之间还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的,比如说两个犯罪罪名的受贿主体是不一样的,客观表现方面也是不一样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影响力和行为准则: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影响力受贿罪
129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370人看过
-
怎么理解利用影响力受贿的人也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367人看过
-
为利用影响力行贿罪规定是什么?
456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463人看过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9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行贿方构成犯罪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6如果数额较大,则涉嫌行贿犯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影响力最大的人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8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关系,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其所侵犯的客体与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存在着相似性。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与处罚,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哪些构成要件,有哪些相关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5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主观方面应当是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则为人利用其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行为人直接对国家工作人员产生影响,使其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行为。
-
如何区分是否构成" 利用影响力" 受贿罪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1客体要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是该罪侵犯的社会关系。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实质上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很方便,其侵害的客体与受贿罪侵害的客体有相似性。但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身职位的便利,其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实现国家基本功能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力,[2]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位廉洁。[3]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