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对一般经营者、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以及政府部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
一、一般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假冒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是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以上所列违法行为,仍然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也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降价销售行为
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鲜活商品;
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六)搭售行为
经营者销售商品,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七)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八)串通招投标行为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二、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
【不正当竞争】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的界定
205人看过
-
修改相关法规严惩不正当竞争
316人看过
-
区分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491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280人看过
-
关于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相关问题(二)
99人看过
-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类型及特征分析
149人看过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
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的类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有附条件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等。
-
一种新型不正当竞争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2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权性,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或者可能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守法的经营者蒙受物质上与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其他经营者”应当做广义的理解,既包括实际的经营者也包括潜在的经营者。另外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比如虚假广告与欺骗性有奖销售等。
-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类型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21、假冒行为。 2、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4、商业诋毁行为。 5、以不正当利益进行交易的行为。 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7、低于成本价的销售行为。 8、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9、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这包括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所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该法尚未规定的其他行为。
-
物流企业不正当竞争主要有什么类型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1对于不正当竞争的类型,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
不正当竞争装潢中种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最早使用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是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该公约第10条规定:“在工业或商业中任何违反诚实习惯的竞争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1896年德国制定了第一个专门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世界上最早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别法。 1993年9月2日中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