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非法筹资合作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家允许有特殊情况的公司和公司筹资住房建设,这样的房地产可以制作产权证明书,但不能制作土地证明书。二、筹资盖房子和筹资土地盖的小产权房子是不同的概念。集资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是指在众多城市郊区,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除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还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这些房子通常被称为小产权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职工集资建房政策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国务院同意,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
1、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3、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4、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5、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6、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7、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
单位集资建房有房产证吗,单位集资建房有哪些政策
152人看过
-
购买集资房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69人看过
-
企业筹集资金有哪些必要的形式要求
406人看过
-
建筑拆迁对房屋有哪些要求
366人看过
-
单位集资建房房产证办理方法有哪些
86人看过
-
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要求的是有哪些?
340人看过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
集资房集资建房与房改房的区别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产权性质不同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非本单位职工是不可以购买集资房的,因为这种行为已违背长春市的房改政策。符合购买集资房的条件是,首先购房者必
-
集资建房购房合同是哪些样的,有哪些法则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5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通过集资方式建设住楼,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则乙方有权自行缴
-
集资建房律师费用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17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
购买集资房有哪些风险,购买集资房需要注意哪些,购买集资房的风险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4一、购买集资房的风险除了产权没有保证外,由于集资建房的若干特性,决定了出资人还要承担下述风险:(一)资金的筹措情况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二)施工队的选择由于某些集资建房单位的暴利动机,选择施工队时只能是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生存,必然偷工减料,建筑质量
-
为什么集资房出资人还要承担责任,集资建房出资人的法律风险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除了产权没有保证外,由于集资建房的若干特性,决定了出资人还要承担下述风险:(一)资金的筹措情况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二)施工队的选择由于某些集资建房单位的暴利动机,选择施工队时只能是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生存,必然偷工减料,建筑质量难以保证。(三)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