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前听证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5:41:09 355 人看过

强制拆迁前听证有哪些法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程序》第七条。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家庭比例较大或者较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定申请前进行听证。具体标准和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按照依据、程序、程序进行听证,行政强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计算依据。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才能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未经行政裁定,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根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未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这也是裁决的前提申请裁决。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有效的裁决,因此适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的前提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有了有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就可以发生。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进行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要程序。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采纳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当事人拒绝调解的,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裁定。

再一次,强制拆迁前应该举行两次听证会。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住户较多或者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定申请前进行听证。二是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听取拆迁人的补偿依据、程序、计算依据和安置标准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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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2日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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