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的三个误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6:00:35 378 人看过

误区一:实行综合工时制不能加班

北京一家便利店的员工李某,每周一、三、五上班,每次9:00到21:00上班,有时周末因为顾客多不得不上班,但他从来没有接到过加班费。因此,李某以每天工作超过法定8小时为由,起诉要求支付加班费,得到法院的支持。判决后,用人单位不满意,因为便利店实行综合工时制,并获得批准,所以平日和周六不需要支付李某的加班费。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经申报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工时计算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工作时间可按周、月、季、年计算;在综合计算期间,某一天或某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如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但综合计算期间的实际工作时间总和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和。如有超支,需支付加班费

本案便利店实行综合工时制,按月计算周期,法院调查确认李某每月总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超支部分,便利店依法应向李支付加班费

只要你签了劳动合同,就不需要付双倍的工资在北京的一个绿色团队工作了一年后,王回到家乡过春节。但回到单位后,却被告知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王某很吃惊,因为他从未与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所以将单位告上法庭,要求单位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双倍支付工资。庭审中,单位拿出与王某签订的过期劳动合同。合同上,既有单位公章,也有王某的签名。但王某指出,合同上他的名字并不是他签的

经过调查,法院确认王某在合同上的签名是王某的领队,即绿队领队。他的组长解释说,当时为了省事,他从上级单位拿了合同后,替王某等人签了合同,合同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应该是有效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者本人签订,不得代为签订,非劳动者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据此,法院认为绿队与王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法律规定支持王某提出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主张。1996年,这家招待所由他人承包,朱某在等他的岗位。2003年5月,宾馆因非典而关闭。2008年12月5日,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于是,向朱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朱某虽然收到了解聘通知,但他认为单位解聘是违法的,在庭审中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招待所认为没有过错,因为招待所因非典疫情关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并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朱某本人,法院经审理确认,该酒店因“非典”而关闭,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单方解除与朱某的劳动合同。但法院同时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在解除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只有当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招待所没有就合同内容的变更与朱某协商,直接向朱某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的做法应该是无效的。现在朱某要求恢复与招待所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宿舍与朱某恢复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用人单位作出辞退、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减少和工作年限的计算

例如,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声称两年前他的月薪是1000元,而用人单位声称是800元。由于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工资支付表等证据,法院依法受理了劳动者月薪1000元的陈述,判决用人单位按此标准支付未支付的劳动者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妥善保管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社会保险支付记录、退市和辞退程序等资料,避免因发生争议时未提供上述证明而增加诉讼风险。另外,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正确认识是用人单位员工管理的基础,也是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劳动争议、减轻劳动争议造成的经济负担的关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企业计算最低工资的五大误区
    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调整为112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所称的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是职工劳动报酬权的底线,各类用人单位都应当强化法律意识,认真执行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但一个月来,从本报接到的咨询投诉来看,仍有一些用人单位有意无意地曲解了最低工资规定,由此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这里,我们结合相关咨询投诉将用人单位的几种错误做法列出,希望用人单位对何为最低工资和最低工资的构成有明确的认识,督促用人单位正确落实最低工资规定,
    2023-06-09
    464人看过
  • 浅议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培训的误区
    很多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者认为培训很重要,但这种重要性仅仅是在员工技能方面的培训,而对于培训在其它方面的作用,如对物业管理企业文化的传承,企业凝聚力的加强,员工工作热情的激发等等都认识不足,这就容易导致企业只重视技能培训,而忽视对员工工作态度的培训。有人曾说过:把钱花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上是企业经理最佳的投资。被称为朝阳产业的物业管理行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显现出越来越强的生机,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培训工作已显得十分重要。一、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培训工作的目的和意义1.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物业管理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物业管理企业除了从市场上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外,更为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培训提高现有员工的素质,使其成为满足企业需要的人才。2.员工培训是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者激励员工的方法。当今社会,学习培训已成为很多人改变自己生活和环境的重要手段,几
    2023-06-10
    183人看过
  • 用人单位“用工”勿入三大误区
    西城法院日前通过对大量用人单位败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调研发现,由于用人单位对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理解有误,致使在用工方面存在三大误区。误区1实行综合工时制可以不付加班费北京一便利店员工李某每周一、三、五、日上班,每次上班时间为9时至21时,有时周末因顾客多也要上班,但从未领过加班费。结果李某以其每日工作超出法定的8小时为由,起诉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并得到法院支持。判决后,用人单位不服,理由是便利店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得到批准,所以不需支付李某平日延时及周六日的加班费。其实这是一种误区。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经申报、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制可以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标准工作时间,如一天可以超过8小时,一周可以超过
    2023-06-05
    331人看过
  • 企业试用期管理常见误区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显著增强,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与新法相适应。本文从员工试用期管理角度出发,分析在员工试用期管理中存在的常见误区,以期对企业HR规范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有所帮助。误区一:仅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企业和新员工即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企业和新员工口头约定试用期,但是不订立书面合同,则双方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如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则企业需向新员工支付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由于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企业要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则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误区二:先订立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再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企业和新员工订立试用期合同,该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合同实质上就是一份没有设定试用期的短期劳动合同。这样一份合同
    2023-05-01
    479人看过
  •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几个误区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几个误区(一)核定征收所得税的管理方式下是不是把建安合同压低,建安部分的税款就会少交?是的,建安合同低建安税收的确会少交,但是房地产中有土地增值税会相应提高,得不偿失。(二)隐瞒销售收入是否减少税收?是,但是开具发票会响应减少,即使购房人现在无所谓,但在二次交易需要发票抵扣时就会出现麻烦,迟早会暴光。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是多少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应纳所得税额÷销售收入×100%。税负是指实际应计缴的税款占相对应的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税负可以单指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三、房地产企业究竟应该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其开发产品周期长,并且存在对未完工产品——房屋预先进行销售,收取预收款现象。因此,
    2022-03-21
    400人看过
  • 五个企业纳税筹划认识的重大误区
    纳税筹划,是指应纳税义务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事先规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条款,最大限度获取节税利益的管理手段。其真正目的是在纳税约束的市场环境下,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任何税收优惠都可切实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如何在恪守税法并且促进企业发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行税收政策,合理筹划各种应税经济活动,使企业达到利益最大化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课题。为了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避免由于多占用资金而增加资金成本,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也要求我们科学、合理地筹划日常经营中各项涉税经济活动。目前,在我国,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中小城市,纳税筹划还是一个新理念,从一定程度上说明纳税筹划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对纳税筹划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误区一:纳税筹
    2023-05-03
    344人看过
  • 企业融资的误区有什么
    企业融资的误区如下:1、没有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战略设计跟任何推销过程一样,在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也需要完善的策划和充分的准备。2、缺少对中小企业融资方案的比较性选择。3、过度包装或不包装有些创业企业为了融资,不惜粉饰财务报表、甚至造假来进行“包装”。一、股权众筹融资风险包括什么股权众筹是风险投资的补充,其风险体现在:1、可能违反我国有关证券发行的规定;2、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3、股权众筹平台权利义务模糊,可能导致相关人权益受损。股权结构风险、投资者非理性风险、资金监管风险、公司管理风险、道德风险、股权退出风险等也可能存在。股权众筹是一种向公众融资或群众融资的方式,以股权为回报。它具有门槛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依靠大众力量、对人才要求高、促进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特点。
    2023-06-28
    321人看过
  • 三资企业是什么,三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区别在哪
    一、三资企业是什么,三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区别在哪1、三资企业包含外资企业。三资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即为外资企业。2、三资企业概述:它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中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中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等同于涉外企业,都是由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和中外股份有限构成。3、外资企业概述: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二、三资企业的特点1、中外合资企业的特点是:(1)合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占有股份,但只有了出资证明书,不发行
    2023-04-13
    245人看过
  • 企业融资的误区是怎样的?
    企业融资的误区如下:1、没有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战略设计跟任何推销过程一样,在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也需要完善的策划和充分的准备。2、缺少对中小企业融资方案的比较性选择。3、过度包装或不包装有些创业企业为了融资,不惜粉饰财务报表、甚至造假来进行包装。《贷款通则》第三条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2024-05-11
    300人看过
  • 购买商业医保的三“确定”和三“误区”
    1、结合风险评价,确定自己或家人将来要面临的医疗费用风险。每个人面临的医疗费用风险是不一样的,需要的保障范围不同。影响风险的因素,有职业、收入、地域、年龄和家庭等。例如:享有社会医疗保险的人,仅在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时候,需要商业保险的保障。而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人,需要全面的商业医疗保险。经济条件好的人,在生病时有足够的承受能力;而经济条件一般的人,可能因一场大病陷入贫困。显然,后者需要更多的保险。肩负家庭重担的人,在疾病期间可能需要额外的津贴。而单身贵族,则很可能不存在这个问题。2、结合各险种的保险责任,确定自己需要的险种和保额。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市场上的医疗保险分为给付型、报销型和津贴型三种。给付型保险,在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个固定数额的保险金。报销型保险,按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报销。津贴型保险,则按住院或丧失劳动能力天数给予被保险人津贴。3、结合自己的其他实
    2023-06-07
    229人看过
  • 个人企业误工费的证明需要开吗?
    需要开的,这样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工作单位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即误工证明。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一、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二、误工费计算方法: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2、无固定收入的: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
    2023-03-29
    82人看过
  • 年金的三个误区和八项注意
    三大误区企业年金其实是一个方案。这个方案会根据企业的不同做调整,企业方案会从报酬、福利、激励、投资、养老保障等多方面进行调整。整个过程就是政府要满意、企业要满意、职工要满意、金融机构要满意,但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认为企业年金是一种社会保障。第二个误区,认为企业年金是一项企业职责。第三个误区,认为企业年金是一个市场机会。作为一种养老的补充社会保障,年金是对的。但是年金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企业和雇主主动提出来的。可能有人觉得年金不公平,因为企业年金是投资者决定游戏规则,而这在全世界都是通用的,无论你高兴与否都必须接受的现实。政府提供的公共养老金要注重公平,对每一个公民都要考虑,无论他是什么样的人,因为是一个公共产品,所以要注意公平。每一次政策的制定都要大家基本满意,体现出和谐社会。而企业年金则是一种私人产品,不同于政府提供的公共养老金,注重的是激励效应。如果没有激励效应企业年金
    2023-06-10
    356人看过
  • 免税企业的筹划认识误区
    最近,某市有12家享受免税优惠的企业受到了税务行政处罚。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一些企业老总受罚后不无感慨:免税企业还得认真学习税收政策法规,走出认识误区。误区之一:免税就是不缴税了。许多老总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免税,还用缴税吗?他们不知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通常涉及多个税种,而免税政策很可能只免缴某一个税种的税收,绝不会所有税收全免。比如某企业经营废旧物资回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规定,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但该企业如果有房产,还要缴纳房产税;如果将仓库出租给别的企业,还要缴纳营业税;如果购买车辆,还要缴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企业经营有盈利,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免税企业同样要纳税。误区之二:免税业务与应税业务没有分别核算。企业管理者往往希望优惠越多越好,有意把
    2023-06-07
    460人看过
  • 民营企业融资的10大误区
    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是企业发展过程种的关键环节,民营企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必须要有清晰的长期发展战略,企业资本运营策略必须放到企业长期发展战略层面考虑,从里到外营造一个资金愿意流入企业的经营格局。不少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把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当作一个短期行为来看待,希望搞突击拿到银行贷款或股权中小企业融资,而实际上成功的机会很少。民营企业要想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笔者以为,需走出以下中小企业融资误区。一、过度包装或不包装有些民营企业为了中小企业融资,不惜一切代价粉饰财务报表、甚至造假,财务数据脱离了企业的基本经营状况。有些民营企业认为自己经营效益好,应该很容易取得中小企业融资,不愿意化时间及精力去包装企业,不知道资金方看重的不止是企业短期的利润,企业的长期发展前景及企业面临的风险是资金方更为重视的方面。二、缺乏长期规划,临时抱佛脚多数民营企业都是在企业面临资金困难时才想到去中小企业融资,不了解资本
    2023-06-09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企业筹划的误区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6
      存在下列误区: 误区之一: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和税务局兜圈子,就是想尽办法将税收减少到最低。 如某从事生产加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厂前有一商店(独立核算)从事购销业务,属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的征收率;该商店的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是销售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所得。企业向商店提供产品,已构成销售,其销售收入应按17%缴纳增值税,但是企业却按照商店4%征收率缴纳了税款,这样
    • 企业融资的误区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4
      企业融资的误区如下: 1、没有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战略设计跟任何推销过程一样,在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也需要完善的策划和充分的准备。 2、缺少对中小企业融资方案的比较性选择。 3、过度包装或不包装有些创业企业为了融资,不惜粉饰财务报表、甚至造假来进行包装。
    • 企业临时用工有没有误工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8
      1、企业临时用工有误工费。法律规定,企业临时用工是有误工费的。临时工受伤,误工费按临时工的工资收入全额赔偿。 2、相关规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
    • 企业内部控制误区有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
      企业内部控制的误区: 一、内部控制是企业自己的事,犯不上政府来管; 二、内部控制能够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控制能够消除舞弊; 四、内部控制制度要做到最优。
    • 什么是企业融资,企业融资的误区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企业融资企业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筹措企业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资金的活动。资金是企业体内的血液,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没有足够的资金,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就没有保障。企业融资是指企业向外部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企业内部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活动。组织创新是指组织规则、交易的方式、手段或程序的变化。二.企业融资的误区有哪些在科学的投资决策做出以后,投资项目就马上产生了融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