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4:52:21 310 人看过

债务人将财产进行质押签订的质押合同具体内容有:

1、质押合同中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等;

4、担保的范围等。

一、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怎么算

如果当事人对于生效时间没有特别约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是合同成立时。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并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何区分质押与抵押

一是概念不同,质押,也叫做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交移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二是质押的物品通常是动产,而抵押的物品通常是不动产。

三是质押需要转移物品的占有,抵押是不需要转移物品的占有,而且抵押需要登记,质押无需登记。

四是质押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需要交付质押物合同才会成立,抵押合同则登记时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合同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合同公证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公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公证地点是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2、注意带全下列材料:(1)借款人或出资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2)借款人或者出质人为中国内地法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一、继承遗产委托书一定要公证吗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
    2023-06-27
    239人看过
  • 抵押财产内容的有哪些债务人有权抵押的财产
    债务人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一)交通运输工具;(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一、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以上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上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2023-04-02
    84人看过
  •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质押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二、质押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二)质押物情况质权所对应质押物的具体情况,例如名称
    2023-06-26
    380人看过
  • 债权抵押与债权质押都有哪些不同
    一、债权抵押与债权质押都有哪些不同1、担保物种类不同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而质物必须是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动产不能适用质押,法律也没有规定不动产可以质押,主要理由是不动产由于其性能决定不可转移占有,所以只能适合抵押担保。动产既可抵押,也可以质押。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还是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通常都由当事人选择。但是,有些动产适宜抵押,而不宜质押,如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不能交付债权人占有,当然。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的当事人一般不会与自然人发生民间借贷,即使发生民间借贷,也不可能将这些巨额财产用于民间借贷的抵押或者质押。《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的财产权利一般适用于出质而不宜适用抵押。但是,《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也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但因是设立在不动产上的财产权利,所以只能用于抵押,而不能出质。2、担保物权设立的条件不同质权和抵押
    2023-04-23
    385人看过
  • 包括哪些内容的质押合同需要登记?
    当事人在设立质权时,需要书面订立质押合同。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主债权的种类以及数量;2、债务履行的期限,需要写明开始和结束时间;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4、担保的相关内容;5、质押财产应当交付的时间和方式。质押合同是对债务履行的重大保证,在债务未被履行时,质押的财产可以保证质权人优先受偿。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2、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3、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
    2023-07-02
    200人看过
  • 债权质权的内容
    一、债权质权的内容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二、债权质押生效条件(一)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合同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这是由质权最终实现的方式决定的。不具转让性的合同债权主要包括: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的债权人的活动为基础产生的债权;不作为债权,如竞业禁止之债权;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如保证债权、抵押债权不得单独转让;具有
    2023-06-08
    47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出质人在将自己的一定的财产交给质权人占有后,应向质权人担保。在无法还请债务时,质权人可根据合同处理质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质押保管费... 更多>

    #质押合同
    相关咨询
    • 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质押期间的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质押合同的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
    • 质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质押合同的主要条款, 包括哪些内容才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2
      答: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合同应当包括
    • 质押质押权利的抵押合同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9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北金墒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1-1104室 法定代表人:闫志强 根据(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乙方为债务人向 (下称债权人)所申请的期限为(年/月)金额为(币种)万元(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提供担保。现
    • 股权质押合同范例是怎样的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30
      股权质押合同范例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质权人(以下称乙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字第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款期限自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
    • 质押股权有哪些有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7
      股权质押内容为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