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承诺失效条件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21:21:17 492 人看过

1、要约失效条件: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承诺失效条件:

(一)承诺撤回

(二)承诺超期

(三)承诺延误

一、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的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两者的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必须要具体明确,而承诺的内容应当要与要约内容相一致;

3、能否撤回、撤销不同,要约是可以撤回和撤销的,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承诺是可以撤回,但是不可以撤销,承诺没有撤销制度,承诺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

二、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5、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6、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三、要约撤销和要约撤回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表现形式不同。

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要约撤回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要约撤销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

3、两者要求的条件不同。

要约撤销关于不可撤销的规定,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而要约撤回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什么叫承诺的效力和承诺失效
    承诺的效力。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将近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的生效亦采取到达主义,与要约相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要约人接受要约所做的答复不发生法律效力:a.承诺撤回。承诺人可以发出承诺后又撤回承诺,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b.承诺逾期,要约方没有认可其为承诺。
    2023-06-09
    75人看过
  • 承诺失效怎么办?
    承诺的失效,是指承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就失去效力。(1)承诺被撤回;(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一、要约的要约失效要约的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亦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二、对方已经收到要约后,又不想与之订立合同了怎么办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根据我国法律这条的规定,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也是可以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的,所谓撤销就是使已经生效的要约失去约束力。要约的撤销,就是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
    2023-02-17
    468人看过
  • 属于有效承诺条件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具有同等效力。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
    2023-02-19
    152人看过
  • 对要约相关概念的解答:要约邀请、要约条件、承诺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详细的要约的构成要件: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三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四是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五是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废约与要约撤回有什么区别?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从表现形式上看,受要约人没有发出承诺通知之前,生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是要约撤回,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是要约撤销。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必须要准确记忆,要求受要约人要有两个并列的条
    2023-07-05
    452人看过
  • 投标文件是要约还是承诺
    投标文件是要约。一、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1、要约与要约邀请、承诺的区别(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从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
    2023-03-31
    293人看过
  • 附条件的承诺的效力如何
    附条件承诺很多时候由于对要约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的,可能构成新的要约而非承诺,原要约方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如果原要约方同意,则合同成立。如果对要约的内容没有进行实质性变更,要约人不反对要约内容也没有禁止,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附条件的承诺的生效情况分为两种:(一)承诺生效,若不履行条件则之前生效的承诺取消。常见于附条件的赠与等,例如A赠送给B某物,要求B在拿到B物后履行其承诺,也就是所谓的条件。但如果不履行,B必须返还该物给A。(二)条件全部满足后承诺生效。也就是说,只有约定的条件全部实现后,承诺才能生效,这种情况是最多的。一、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也称“接受”或“接盘”,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
    2023-03-02
    416人看过
  • 承诺延迟中承诺延迟和承诺失效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1.承诺被撤回;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承诺延迟的情况有: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一、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况吗?要约存在无效的情形。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承诺成立的必备条件如下: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4、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则承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三、怎样定立要约的有效期要
    2023-04-12
    333人看过
  • 被害人承诺怎样是无效的
    一、被害人承诺怎样是无效的1、被害人承诺无效的情形有:(1)被害人作为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不具有处分权利;(2)被害人对承诺事项超出一个限度;(3)被害人没有承诺能力;(4)承诺是在欺诈、胁迫作出的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法院如何认定承诺书无效1、法院认定承诺书无效的情形为承诺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2、承诺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3、承诺书违背公序良俗的;4、承诺书是虚假的意思表示的以及其他法定的无效情形。5、法院认定承诺书无效的,承诺书自始无效。三、
    2023-04-20
    148人看过
  • 拍卖中要约与承诺的效力
    现实拍卖中,要约的效力在竞买人报价之前具有拘束力,而承诺是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才发生效力。一、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第一,要约人是发出要约的一方,要约人可以在要约中规定要约的有效期,受要约人是接收要约的一方;第二,要约人发出要约之后,受要约人需要作出承诺,要约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要约人是出卖特定物的,那么不可以再向其他人提出同样的相同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否则需要承担给受要约人带来的损失。二、法律可以宣告要约撤回吗法律对要约撤回的规定为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通过某种方式阻止要约生效。三、关于要约退回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
    2023-04-12
    292人看过
  • 要约承诺生效的时点问题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时生效。要约和承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吗要约和承诺是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的,就会成立合同。承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2023-07-10
    423人看过
  • 承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具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承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即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以及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是一致的。一、婚前承诺书内容怎么写婚前承诺书内容的书写如下:1、写明承诺双方的姓名等具体个人信息;2、写明承诺内容包括生效期限范围等限定,订立地点,承诺人和被承诺人范围,承诺具体内容;3、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4、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并加盖手印。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二、要约的有效期怎么确定要约的有效期的确定有: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受要约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或者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4、要约被拒绝或者被依法撤销的,要约失效。三、要约和
    2023-04-11
    61人看过
  • 什么样的条件才是优质的承诺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即为有效时间。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一、合同的订立是一个什么过程合同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报价”等。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具有三个特点:(1)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受约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其发出的新要约。(2)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因条件改变而
    2023-03-13
    78人看过
  • 承诺成立的条件,承诺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承诺成立的条件包括了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符合要约的要求、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承诺合同生效的时间是自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一、承诺的成立条件承诺的成立,应具备下列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二、承诺合同什么时候生效通过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自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承诺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吗承诺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具有法
    2023-06-04
    17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口头承诺有效吗,承诺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口头承诺有效吗民法典规定,口头承诺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承诺的有效要件是什么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按照所指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
    2023-04-18
    2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是怎样的,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效力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实质性变更,二是非实质性变更。 承诺对要约中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此时的承诺应属于新的要约,除非原要约人作出新的承诺,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承诺对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作出变更的,是对要约内容的非实质性变更。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中已
    • 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要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27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承诺延迟导致承诺失效怎么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7
      承诺延迟的情况有: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承诺失效的情况有:承诺被撤回;迟到的承诺;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并遭到要约人反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
    • 一有效承诺要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0
      有效承诺的要件是:承诺是由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出的;承诺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等。
    • 承诺未到期的要约方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承诺若未在约定期限到达要约方的承诺是否还有效需要具体分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