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转让是什么使用权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15:59:04 481 人看过

荒地作为未利用地的一种典型形式,通常指位于地表之下却并未被人类进行过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广袤土地资源。

在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指出,归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并且经过合法程序由农民集体行使使用权的耕地、森林、草原等各种天然土地,以及后经法律规范用以发展农业生产的其他土地资源,都应采用家庭承包制的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的掌控和经营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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