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工伤保险可享受待遇这一问题,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
(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
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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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受伤是否享受保险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你一样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劳社部发[2005]3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你的身份为职工,与事业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应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可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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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商业保险可以享受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0工伤保险属于社保,商业保险与社保互为补充,而与工伤保险对应的商业保险主要有几个部分: 1、意外身故与意外伤残,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不冲突(如果符合商业重大疾病情况,或者寿险身故理赔,也是不冲突的),这里的意外伤害是指意外身故和残疾,商业保险意外伤害死亡按保额赔偿,残疾根据定残等级按比例赔偿! 2、医疗费用,这里只能起到互补的作用,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部分,可以走商业意外伤害医疗报销剩余部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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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保险后可否索赔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81、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不能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 2、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要是工伤事故与第三人侵权行为竞合的话,那么工伤职工是可以要求进行双重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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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职工父有,母无职业,是否可享受保险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4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二项之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