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拖航合同的法律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05:02 130 人看过

海上拖航合同,就法律性质而言,是一种由承托方提供拖力以实现将被拖物从一地移至另一地的一种劳务合同。海上拖航合同与其他有关合同相比较,既有相同之点,又有不同之处。

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的相同点在于:合同的客体都是劳务。无论是海上拖航合同还是海上运输合同,订立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货物或相关物品的移位。

但是,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相比较,又有两点重要的不同:

1、船舶的作用不同在海上货物运输情况下,承运人所提供的船舶是一种运输工具,换言之,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最终要被装在由承运人所提供的船上而运至目的港。但在海上拖航情况下,承拖人所提供的船舶仅仅是一种拖带工具,被拖物并不装于船上,而是以专用索具或特定装置,将被拖物或装载了货物的驳船等与承拖人所提供的船舶相联结。

2、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项下,承运人除了应提供适航船舶之外,还应承担管货之责,这一责任被贯穿在对货物的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等各个环节,承运人在任何一个环节上没有做到妥善和谨慎,都属于对合同的违反。然而,在海上拖带情况下,承拖方只提供拖力,而不承担对被拖物或其上所载货物的照料之责。当然,这里所说的承拖方不承担管货之责,是指纯粹的海上拖带而言,如果拖轮所有人用拖轮拖带其自有的驳船或经营的驳船或租来的驳船载运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海上货物运输行为,这种合同称为拖驳运输合同。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当拖船与被拖的驳船或经营的驳船为不同的人所有或由不同的人所经营时,其中便存在双重合同关系:对拖船所有人和驳船所有人而言,属于拖航合同关系;而对驳船所有人和驳船上所载货物的所有人来讲,则属于运输合同关系。

所谓海上雇佣救助合同,是指在被救财产所有人的指挥下,由救助人提供救助服务,不论救助成功与否,均须按合同所规定的费率支付报酬的合同。海上雇佣救助的表现形式通常也是海上拖航。海上雇佣救助与海上拖航有两个共同点:首先,二者都属于提供海上劳务;其次,都是按拖船的使用时间计算报酬。海上雇佣救助与海上拖航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海上劳务的性质不同。海上拖航的性质是提供拖力,以实现被拖物的移位,而海上雇佣救助中所指的拖带虽然与传统海难救助法中所指的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形式不同,但就其本质而言,仍然属于救助行为。第二,实施拖带行为的条件不同。在海上拖航情况下,被拖船舶或物体并非处于危险之中,而在以海上雇佣救助为目的的拖带活动中,被拖的船舶或物体则处在危险当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2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海上拖航相关文章
  • 海上拖航合同的种类
    一、按拖船费计收方式不同,可分为日租型海上拖航合同和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前者的拖航费按约定的日租金计收,后者的拖航费是以双方约定的金额计收。二、按使用范围不同,可分为港区拖带合同、沿海拖航合同和远洋拖航合同三种。港区拖带合同,是指拖轮为协助他船进出港口、靠离泊位、移泊等作业提供服务而订立的合同。沿海拖航合同,是指起拖地和目的地均在同一国(地区)境内的拖航作业合同。远洋拖航合同,是指起拖地和目的地在不同国家(地区)的拖航作业合同。的三、按拖航的形式不同,可分为一列式拖带合同、傍拖合同和顶推合同。一列式拖带的拖船在前,被拖船在后,两船用缆绳连接。傍拖的拖船在被拖船的侧面,采用并连方式连接,主要用于港口浮吊的拖带。顶推的被拖船在前,多用于拖船协助大船靠离码头或调头。
    2023-04-14
    110人看过
  • 海上拖航合同的解除
    海上拖航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由于当事人违反合同而解除若承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解约日之前,在约定地点提供约定的拖轮,并使拖轮做好适航、适拖准备,被拖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样,若被拖方在合同规定的解约日之前没有使被拖物做好拖航准备,承拖方亦有权解除合同。2,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解除合同在海上拖航合同履行之前或履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如战争、军事行动、叛乱、暴动、罢工、禁止航和、征用船舶以及其他一些不能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件,使合同的履行或继续履行不可能或没有意义。对于这种情况,双方当事人均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海商法》第158、159条的规定,在起拖前或拖航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2023-04-30
    290人看过
  • 海上拖航合同的种类
    海上拖航合同,又称海上拖带合同。我国《海商法》第155条将其定义为承托方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而由被拖方支付拖航费的合同。海上拖航合同的种类如下:(一)按起拖地和目的地区分1.沿海拖航合同即起拖地和目的地均位于同一国境内的海上拖航合同。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沿海拖航只能由其本国的拖船经营。根据《海商法》第4条规定,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我国港口之间的拖航。2.国际海上拖航合同即起拖地和目的地位于不同国家的海上拖航合同。(二)按拖航费的计收方式区分1.日租型海上拖航合同即在海上拖航的时间,按双方约定的拖船日租金率计收拖航费的海上拖航合同。2.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即拖航费为双方约定的一笔拖航金额的海上拖航合同。有的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中,同时规定海上日租金率,作为党被拖
    2023-06-06
    321人看过
  • 海上拖航合同的分类
    1、按拖船费计收方式不同,可分为日租型海上拖航合同和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前者的拖航费按约定的日租金计收,后者的拖航费是以双方约定的金额计收。2、按使用范围不同,可分为港区拖带合同、沿海拖航合同和远洋拖航合同三种。港区拖带合同,是指拖轮为协助他船进出港口、靠离泊位、移泊等作业提供服务而订立的合同。沿海拖航合同,是指起拖地和目的地均在同一国(地区)境内的拖航作业合同。远洋拖航合同,是指起拖地和目的地在不同国家(地区)的拖航作业合同。3、按拖航的形式不同,可分为一列式拖带合同、傍拖合同和顶推合同。一列式拖带的拖船在前,被拖船在后,两船用缆绳连接。傍拖的拖船在被拖船的侧面,采用并连方式连接,主要用于港口浮吊的拖带。顶推的被拖船在前,多用于拖船协助大船靠离码头或调头。
    2023-05-01
    162人看过
  • 海上拖航合同的类型
    海上拖航合同,承托方(也称拖方)是海水拖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指用其拥有的或者租用的船舶,为他人提供海上拖航服务而收取拖航费的人。承拖方有的是专业性海上拖航企业;也有的是打捞、救助企业,因当今世界上海上打捞、救助业不景气而兼营海上拖航服务。(一)按起拖地和目的地区分1.沿海拖航合同即起拖地和目的地均位于同一国境内的海上拖航合同。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沿海拖航只能由其本国的拖船经营。根据《海商法》第4条规定,我国港口之间的海上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外国籍船舶不得经营我国港口之间的拖航。2.国际海上拖航合同即起拖地和目的地位于不同国家的海上拖航合同。(二)按拖航费的计收方式区分1.日租型海上拖航合同即在海上拖航的时间,按双方约定的拖船日租金率计收拖航费的海上拖航合同。2.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即拖航费为双方约定的一笔拖航金
    2023-06-06
    145人看过
  • 海上拖航合同的详情
    海上拖航合同,是指承拖方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而由被拖方支付拖航费的合同。海上拖航合同应当书面订立。海上拖航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承拖方和被拖方的名称和住所、拖轮和被拖物的名称和主要尺度、拖轮马力、起拖地和目的地、起拖日期、拖航费及其支付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承拖方在起拖前和起拖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拖轮处于适航、适拖状态,妥善配备船员,配置拖航索具和配备供应品以及该航次必备的其他装置、设备。被拖方在起拖前和起拖当时,应当做好被拖物的拖航准备,谨慎处理,使被拖物处于适拖状态,并向承拖方如实说明被拖物的情况,提供有关检验机构签发的被拖物适合拖航的证书和有关文件。起拖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互相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拖航费已经支付的,承拖方应当退还给被拖方。起拖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
    2023-06-06
    329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上拖航过程中,承拖方与被拖方之间的损害赔偿责任,实行过失责任制。损失由拖航中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有过失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失由双方过失所造成,双方按各自过失程度比例负赔偿责任;由于承拖方和被拖方的过失,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更多>

    #海上拖航
    相关咨询
    • 海上拖航合同的性质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4
      1、一般认为,在海商法领域,海上拖航合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它不同于海上运输合同。 2、主要表现在:第一海上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送货物,货物装于作为运输工具的船舶上;在海上拖航情况下,拖航合同的标的是被拖物,它并不装于拖船或者被拖的驳船上,而是与拖船用索具或者其他特定装置连接。 3、第二,在海上货物运输情况下,承运人不但提供运力,而且负责货物的装船、搬移、积载、运输、照料、保管与卸载;海上
    • 海上拖航合同的种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4
      (一)按起拖地和目的地区分 1、沿海拖航合同 即起拖地和目的地均位于同一国境内的海上拖航合同。不少国家的法律规定,沿海拖航只能由其本国的拖船经营。 2、国际海上拖航合同 即起拖地和目的地位于不同国家的海上拖航合同。 (二)按拖航费的计收方式区分 1、日租型海上拖航合同 即在海上拖航的时间,按双方约定的拖船日租金率计收拖航费的海上拖航合同。 2、承包型海上拖航合同 拖航费为双方约定的一笔拖航金额的海
    • 海上运输合同和海上拖航合同的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7-30
      海上拖航合同,就法律性质而言,是一种由承托方提供拖力以实现将被拖物从一地移至另一地的一种劳务合同。   海上拖航合同与其他有关合同相比较,既有相同之点,又有不同之处。   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的相同点在于:合同的客体都是劳务。无论是海上拖航合同还是海上运输合同,订立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货物或相关物品的移位。   但是,海上拖航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相比较,又有两点重要的不同: 1.船舶的作用不
    • 海上拖航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0
      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
    • 海上拖航合同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1
      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