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突然去世应该怎么处理
企业股东死了,则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按照其遗产进行分配;如果该股东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继承人继承。而且该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不分红小股东应该怎么处理
公司不分红的,小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内大股东侵犯小股东怎么处理
大股东侵犯小股东权益的,小股东可以被侵权的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查阅公司账册。注意股东如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行使股东解散权,提起解散纠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
四、行使退股权。如果存在股东可以退股的法定情形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五、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n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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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一个股东去世了,想知道。股东病故股份应该怎么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30公司最大股东去世时可以参照以下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可以派代表与去世股东的家属协商沟通一下,则公司只能等待;我国《公司法》规定,该名股东的家属确定是有继承权的。 2、继承人基于继承的事实只能是取得股东生前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因为继承权争议的时效一般是2年,如果死者家属迟迟不能选派继承人来与公司沟通协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否则其他股东的任何单方面行为都是确定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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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公司股份公司突然破产怎么办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1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或者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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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公司的股东的股份应该如何去处理的?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9依法清算;如没有出资到位或抽逃出资,没有公司人格否定的,就需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在办理贷款时有签订担保合同,就承担以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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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入股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7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只要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入股。关于权益方面入股人享有公司重大事项的参与决定权。退出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其股份。 你有那么多问题,还是当面咨询公司吧。 股东相关知识须知: 1、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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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股东挖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想要退股应该怎样办?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向法院申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规定配合适用,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找到了一条退出公司的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