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著作权的各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来说,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著作权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如下: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包括哪些方面?
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包括哪些方面?
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涉及到多个方面,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署名权: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的署名方式,包括使用真名、笔名或其他方式。
2. 发表权: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发表,以及发表的时间和地点。
3. 修改权:作者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以适应市场需求或自身需要。
4. 保护作品完整权: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的完整性,防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篡改或破坏。
5. 复制权: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可以被复制,以及复制的数量和方式。
6. 传播权: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如何被传播,包括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渠道。
7. 汇编权:作者有权将多篇文章或作品汇编成一部作品,并对其进行出版或发行。
8. 翻译权:作者有权将其作品翻译成其他语言,并出版或发行。
9. 注释权:作者有权对作品进行注释,并出版或发行。
10. 信息网络传播权:作者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可以在信息网络中传播,以及传播的时间和方式。
11. 报酬权:作者有权从其作品的复制、传播和销售中获得报酬。
12. 权利保护权: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的权益,包括对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以上是著作权的各项权利,这些权利对于保护作者的权益,促进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传播权、汇编权、翻译权、注释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报酬权、权利保护权等。这些权利对于保护作者的权益,促进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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