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商标常识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0:15:07 403 人看过

一、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二、商标争议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或者驰名商标权利人因某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

三、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工伤有关常识
    直系亲属
    一、工伤的概念工伤,在一般情况下是指劳动者在进行工作活动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事故伤害以及职业病伤害。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同时该条例又在第第十五条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
    2023-04-29
    153人看过
  • 拆迁有关常识
    拆迁裁决
    拆迁有关常识拆迁有关常识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拆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宣传拆迁政策,认真研究拆迁当事人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理解拆迁、配合拆迁,减少拆迁矛盾是拆迁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拆迁管理,实施“阳光拆迁”工程,是市、区政府对拆迁管理工作的要求。从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出发,积极推进“阳光拆迁”工程,规范拆迁行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促进我区房屋拆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拆迁怎样进行?拆迁法规的内容?被拆迁人怎样依法获得补偿?这些问题正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使拆迁当事人全方位感受“阳光拆迁”,解读拆迁政策,知晓拆迁流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便民手册为您在拆迁中提供有益的帮助。政策视窗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2、《北京市城市房
    2023-04-22
    224人看过
  • 记账有哪些常识
    会计主管
    (1)记账,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汁凭证及时登记。(2)为了使记账簿记录清晰、整洁,防止篡记,记账时必须用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除了复写以外,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3)各类账簿必须按编好的顺序记录,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时,应在夺行、空页处用红色墨水笔嘶对角线注销,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4)记账时,每笔账,都要记明日期、凭证号。数、摘要(汇总记账时可以免填和金额。记账后,要在记账凭证上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次,或划“√”符号,以免出现重记、漏记现象,(5)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的文字或数字都要端正、清楚,不得对账簿进行乱擦、挖补、涂改或用其他化学方法更改字迹。(6)记账,除结账画线,冲销、调整账务和更正错误记录外,不得用红色墨水书写,因为在会计核算巾红色数字表示对蓝色数字的冲销、冲减数或表示负数。(7)记账,应按会计凭证上的分录所指借、
    2023-06-12
    388人看过
  • 裁员常识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含义。”优先录用“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
    2023-06-14
    460人看过
  • 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法律常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与权利对等原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规定连续、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封存或集中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城镇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2、购、建自住住房并具有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4、有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并提供担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资料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二、借款人结婚证(或未婚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三、所购房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商品房销
    2023-05-05
    234人看过
  • 年有关借贷的法律常识大全
    一、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区别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二、有借条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吗不一定。借条只能证明借贷
    2023-04-12
    388人看过
  • 劳务派遣都有哪些法律常识
    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常识有: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派遣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一、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区别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二、劳务派
    2023-06-28
    150人看过
  • 涉及家事的法律常识都有哪些
    他们现阶段是不可以结婚的。我国法律规定最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法律上哪些情形禁止结婚?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在传染期的乙肝病人、患爱滋病、弱智病人、严重精神病人)。3、哪些情况属无效婚姻?(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审理时已到法定婚龄的,可不认为无效。4、民法典规定有可撤销婚姻吗?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5、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
    2023-04-21
    236人看过
  •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法规有,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什么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是:(一)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二)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三)超出肖像权人许可范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四)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用权利人的肖像;(五)超出肖像权人许可的期间使用权利人的肖像。《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
    2023-08-12
    371人看过
  • 有哪些关于汽车理赔的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以及知保险公司。理赔流程: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3、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5、领取理赔款。理赔技巧:1、定损单是理赔依据通常定损单的维修价格是指汽车完全修复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除非在汽车维修时保险公司发现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保险公司需要给予车主的理赔款依据。2、异地出险的施救和理赔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3、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
    2023-05-05
    118人看过
  • 发起人的常识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
    公司设立行为是一系列法律行为的组合,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从而,实施这一行为的主体也必须有一定的资格限制。一般而言,发起人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国家授权的部门及其他经济组织;2、发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者不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3、若发起人是法人时,该法人所参与设立的公司的业务范围应与其原来从事的业务范围大体一致;4、发起人中须有半数以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发起人,就可以依法在我国境内行使公司设立的一系列行为。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要求有:(1)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2)发起人的资格。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2023-06-13
    392人看过
  • 驾驶证有哪些常识
    拿到一本驾驶证并不是那么容易,但是有时候就因为我们的失误导致好不容易拿到的驾照扣分、丢失等。关于驾驶证我们需要知道什么?一、关于驾驶证记分周期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是从领证之日算起,一年时间。比如2015年1月1日拿的驾驶证(具体日期驾驶证正页上会写有:初次领证日期),到2016年1月1日就是一个记分周期,如果C1驾驶证在这个记分周期内没扣满12分(1-11分,包含11分。),并且在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去处理完违章并交完罚款,2016年1月1日当天驾驶证分数会自动清零,也就是说从2016年1月2日起,驾驶证可以扣12分。二、关于驾驶证丢失如果驾驶证丢了,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申请补发。需要的材料:寸照三张、去车管所大厅填写申请表、身份证、遗失声明。三、关于驾驶证换证1、驾驶证一年实习期过后,不需要去核发地车管所换证,车管所系统会自动把实习期转正。但是如果有违章,需到车管所处理违章。2、驾驶证
    2023-05-04
    203人看过
  • 关于失业保险常见的法律知识都有哪些
    1.您知道失业保险还分农村和城镇吗?根据户口的性质不同,失业保险在缴费上也有所不同。城镇和农村的区别就在于城镇有个人缴纳部分,而农村不需要缴纳个人部分。如果失业,这两种主体所享受的待遇也会有所不同,城镇居民自然比农民享受的待遇要高。我想这主要还是考虑到农民失业后还有自己的土地,而城镇居民则只能选择再就业。2.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以及领取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其直系亲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
    2023-05-05
    84人看过
  • 【法律常识】青少年应了解的基本法律常识
    生命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爱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
    2023-04-27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标权基础常识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4
      商标权基础常识有: 一、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二、商标权取得有以下原则:使用原则;注册原则;混合原则。 三、《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
    • 商标权常识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9
      商标权的基本知识包括:1。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独家和排他权利。2、商标权取得有以下原则:使用原则;注册原则;混合原则。3、《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
    • 哺乳期有哪些法律常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3
      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如下: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收房有哪些常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2
      收房时需要注意的法律常识如下: 1、收房流程文件不能随便签; 2、验房挑选雨天观察渗水; 3、开发商是否私自更改房屋设计;等等。
    • 交通事故常识,交通事故索赔常识有哪些知识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6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常识如下: 一、当事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明确具体; 3、因法定免责造成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