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失去意义,应当消灭。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来消除合同关系。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为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
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违法行为(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即债务人迟延履行,在此情况下;
原则上,当事人不得立即解除合同,债权人应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并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履行宽限期届满时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对于某些合同,履行期限非常重要。债务人未按期履行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当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也应该如此。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应当按照下述法律条文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才是主要支撑其合同的重要部分,而这些内容不管是在哪一类合同当中,其实都是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但是有可能具体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在约定合同内容的时候,也要避免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这样无疑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约定解除权合同与附解除条件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306人看过
-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与约定解除权的合同
474人看过
-
什么是协商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56人看过
-
合同没有约定解除条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179人看过
-
合同中有约定解除条件吗? 解除条件
432人看过
-
法定条件下合同解除的具体内容
1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的内容有哪些,如何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0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
-
合同约定解除的时候2n-1是合同解除的条件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
-
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内容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2合同的附解除条件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成就来决定合同解除,该解除条件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确认。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
-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下的约定解除指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 1、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合同会带来哪些损失, 合同解除的条件是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合同解除的条件在于,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合同在违约情形下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自救措施,目的在于防止损失扩大,维护自身利益。也有专家学者认为,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给予受害人一种解除合同的机会,确立根本违约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不在于使债权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获得解除合同的机会。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