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28日被暂停上市以来,STXX破产重整工作就受到外界关注。经过3个月的协调和谈判后,10月8日,正处于重整期间的STXX对外发布了《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草案,一旦该计划获得批准予以实施,作为投资人,江苏AA、嘉兴BB、上海CC、北京DD、上海EE、上海FF、上海GG、上海HH和上海II等9方,将为STXX债务清偿、恢复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对于外界关注的债务偿还,重整方案提出了债务分等级偿还,其中,每家普通债权人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的债权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
对于这一偿债方案,10月14日,债权人在苏州发布联合声明,要求提高普通债权的受偿比例至45%。如果按照债权人的要求,重组方将为此多付出10亿元的重组费用。
已裁定确认债权43.25亿
截至2014年6月30日,STXX资产总额为35.85亿元,负债总额为64.7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8.87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100%。其中,公司流动负债为40.34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2.33%,包括应付账款16.05亿元,其他应付款7.16亿元。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江苏AA担任重整牵头人,将在完成投资后成为STXX的控股股东,负责STXX的生产经营,并提供部分偿债资金;其余8方为财务投资者,主要为STXX债务清偿、恢复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江苏AA将通过重整的债务重组收益及恢复生产带来的经营性利润,使STXX2014年实现净资产为正,经审计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可达到正值,且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并通过更换管理人员、恢复生产、拓展市场,使STXX具备持续经营能力,2015年满足申请恢复上市的各项要求。
同时,江苏AA承诺,重整后通过恢复生产经营、注入优质资产等各类方式,使STXX2015年、2016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亿元、8亿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将由江苏AA以现金方式对STXX进行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STXX重整案已获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合计43.25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6.61亿元、税款债权2191.88万元、普通债权36.42亿元。
在重整草案中,重组方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的资金约19.6亿元。其中,偿还债权按照分等级偿还原则,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将全额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受偿,未能就担保物评估价值受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受偿后未获清偿的部分,STXX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债权人发联合声明
对此,参与谈判一位重组方负责人吕经理对媒体表示,方案中20万元以下的债权人全额受偿,主要考虑到这部分为小债权人,资金实力本来就弱,全额受偿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对于大债权人而言,倘若否定了20%受偿比例,超日太阳将直接进入破产清算阶段,按照评估报告,以2014年6月26日为基准日,超日太阳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4.76亿元,以上述草案计算的话,普通债权受偿率仅为3.95%,因此20%的清偿方案已是大债权人最好的选择。
不过,对于重组方给出的分级偿债方案,债权人并不满意。10月14日,有25家STXX的大额债权人到场,对重组草案进行了分析和讨论。超日的债权人是188家,普通债权额达到47亿元,此次参会的25家大额债权人,债权总额达到10亿元。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对媒体表示。
据媒体了解,到场的债权人表示对公布的重组草案认可,但需要说明的是,支持重整的草案并不代表支持20%的受偿方案。
随后,STXX债权人在苏州联合发表声明,认为普通债权20%的受偿比例太低,要求提高受偿比例至45%。一位债权人对媒体说,债权人认为,STXX应该公平对待普通债权人的利益,可重整草案依照债权金额划分受偿比例,这是债权人无法接受的。
对此,南京一位专职证券法的唐律师对媒体表示,债权人的联合声明并无不妥,去年无锡尚德的受偿比例也在30%,超日太阳重组方根据债权金额来划定受偿比例,并且受偿比例仅为20%,债权人无法接受是必然,因为大额度的债权人将损失较大,如果债权人坚持联合声明的要求,将会阻碍重整草案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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