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
(一)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
1、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2、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
(二)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三)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2、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怎么评估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应当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并日趋成熟,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但同时房地产也是最容易产生泡沫经济、引发金融风险的行业,因此,作为联系银行金融风险和房地产市场纽带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体系的健全就显得极为重要。
三、离婚房产财产分割可以赠予他人吗
可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房产赠与必须依法办理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程序是:
(一)签约。即房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二)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房产赠与公证。
(三)申请登记。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赠与房产和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办理赠与登记。在书面申请中,赠与人要说明赠与房产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表明确系无偿赠与。所接受的赠与无买卖关系和其他经济上的交换条件。
(四)提供证件。房产赠与双方当事人,在提交赠与申请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证件:
1、拟赠房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五)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对表中有关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六)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房地产赠与双方当事人交验的证件,进行产权及房屋状况的实际调查。
(七)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
有哪些问题是离婚分割财产时应该注意的
400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238人看过
-
离婚时分割房产权属问题要注意什么
92人看过
-
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440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配问题
479人看过
-
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财产分割问题
275人看过
婚房通常是指准备结婚的新婚夫妇准备或购买的房产,是两个人爱情的重要物质体现。一般来说,婚房会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装修风格适合婚房使用的房子。 在房价方面,婚房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到房价、贷款等经济因素... 更多>
-
离婚时应该注意的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1第一,要先分清夫妻共有财产有哪些。 第二,离婚理由,比如你发现对方有外遇,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申请离婚,那你可以分到得财产会多一点。 第二,是否有共育子女,子女由谁抚养,抚养方自然会多分一点,同时没有抚养权的要付给对方抚养费用。 第三,如果仅仅是感情不合,没有子女,正常离婚的话,那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平分。 1.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15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
-
诉讼离婚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分割原则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91,离婚地方面:如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则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都可在婚姻登记地进行,如是在香港登记的,那就只能在你的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应该注意哪些事项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2(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
-
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几个问题要注意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弱势方。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