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多久,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12:36:09 406 人看过

担保人连带责任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连带责任保证的期限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事先约定保证期间。但是,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那么就视为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债权人和保证人应该在事先明确保证期间,否则可能会产生法律风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事先约定保证期间。然而,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那么就视为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债 务 法 】 保 证 期 间 明 确 约 定 与 不 明 确 约 定 的 区 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保证期间明确约定与不明确约定的区别在于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
    2023-09-06
    52人看过
  • 担保连带责任多久失效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连带责任有效吗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借款合同到期保证责任还有效吗需要看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民法典》对债权人主张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做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2023-06-29
    451人看过
  • 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一、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是法定的吗连带责任是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
    2023-06-15
    430人看过
  • 担保人如何逃避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有: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担保人同意的;3、担保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保保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如何解决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看几点:1、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3、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
    2023-07-07
    281人看过
  • 民法典上的连带责任保证如何计算期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连带责任保证含义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承担履行债务和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主债务。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主债务,债
    2023-08-13
    98人看过
  • 法定情形下,连带责任保证人如何分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民事责任。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
    2023-08-14
    359人看过
  • 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和有限连带责任的区别
    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部分财产承担责任。有限代表着承担有限的责任。根据我们的投资的多少就以这部分资金负责任而不必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一、夫妻公司要怎么避免无限责任夫妻公司要尽量按照法律规定行事避免无限责任,有如下三个经验值得借鉴:1、在公司登记注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协议;2、每年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备查;3、公账和私账严格区分,不要用个人私账用来收取、支付公司资金往来。无限责任是:1、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责任等,与其相对的是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部分财产承担责任;2、两者为民事责任的一种划分方式,区分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的意义在于民事责任以
    2023-03-06
    160人看过
  • 连带担保和连带担保责任
    连带担保的特点是债权人可以同时向主债务人和保证人请求履行。二者之间没有优先权,保证人不能主张抗辩权。连带保证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共同承担的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共同保证人与同一保证责任有连带关系。共同保证债务由保证人承担全部责任,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应当向其他保证人请求赔偿。因此,连带责任是保证人的加重责任。根据中国法律,担保人超过两人的,应当相互承担连带责任。但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以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的除外。
    2023-05-08
    101人看过
  • 保证人如何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就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4-29
    173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人六个月担保期限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连带责任的客体是什么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连带责任的客体是指连带民事责任人承担义务的对象。该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相比,其外延显得单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指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一些权益。作为民事法律关系最普遍的客体物又分为种类物和特定物。而连带责任的客体则只能是其中的种类物,这是由连带责任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一是,连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所以其客体必须是物。其二,由于
    2023-03-20
    71人看过
  • 关于连带保证责任期限的法律规定
    1、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特点(一)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二)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三)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
    2023-07-15
    286人看过
  • 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期限是什么
    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限,由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4-05-07
    369人看过
  •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以及无限连带责任如何承担
    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的区别在于:1.作用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无限责任是对债务人个体而言的。2.承担责任不同无限连带责任人中任何一人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都必须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3.界定对象不同连带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界定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就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二、无限连带责任如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承担:1.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法律义务首先是民法典上的义务,即给付义务,表现为作为。民法典上的义务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如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如法定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其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即
    2023-04-14
    335人看过
  • 担保连带责任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一、担保连带责任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担保连带责任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连带责任担保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的最长期限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为六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
    2024-01-29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连带担保过期多久承担连带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3
      1、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限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的,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
    • 担保期限的认定和担保的连带责任的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1
      1、这样的约定视为约定不明,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本案中如承租方未返还租赁物及给付租金超过两年,则已超过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且因担保期间为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断、中止及延长。但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则要看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等事由; 3、无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因已超过担保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如是一般保证,则因保证人拥有先诉抗辩权,即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
    • 连带责任担保是如何认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4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时效规定: 1、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担保责任法连带责任时限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5
      担保连带责任期限为6个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债权人
    • 担保期限: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最长可达多少年
      湖北在线咨询 2024-11-08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项规定仅适用于债权人和保证人对于担保期限未进行约定的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正式启动计算程序。而如果双方就担保期限达成了共识并约定合法有效,则应依照约定来确定担保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