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出资分两种条件:
1、股东之间。转让份额不限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转让出资后应变更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是记载股东姓名、名称和股东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的重要法律文件,是表明股东地位,确定公司与股东关系,确认股东对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凭证。所以,如果股东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变更股东名册的有关内容,否则将影响真正的股东的权益。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
股东名册是记载股东姓名、名称和股东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的重要法律文件,是表明股东地位,确定公司与股东关系,确认股东对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凭证。所以,如果股东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变更股东名册的有关内容,否则将影响真正的股东的权益。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股东的姓名、名称、住所及出资额等会发生变化,各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要确立这些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就需要将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股东名册内容,由公司将转让出资的情况和内容在股东名册上反映出来。
股东转让出资后,需要在股东名册中作出变更的内容主要是,将新股东也就是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如果受让人是本公司股东,则只就受让人的出资进行调整就可以了。至于转让出资的股东,如果是转让全部出资,则将其在股东名册除名;如果是转让部分出资,只调整其出资额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329人看过
-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96人看过
-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96人看过
-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331人看过
-
看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475人看过
-
股东之间股东转让出资条件
332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
股东转让出资条件股东出资条件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3股东转让出资分两种条件: 1、股东之间。转让份额不限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
股东出资转让出资的条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2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如下: 1、如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2、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
-
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30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
-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1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如下: 1、如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2、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
-
股东转让出资条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2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如下: 1、如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2、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