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以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大学生做兼职引发劳资纠纷,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怎么办
走法律援助的途径,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在校大学生符合就业年龄,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他们提供了劳动,理应得到报酬。学生身份并不应成为他们维权的限制。当大学生遇到打工纠纷时,劳动监察机构应负起责任,向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如果无法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将导致大学生无法维权,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职责,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利。
在校大学生确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律师建议走法律援助的途径,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律师提醒有打工计划的大学生警惕骗局,注意维权。一方面,不要轻信预收押金、介绍费的中介,以及一些要收保证金的公司。另一方面,还要争取签订合同。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学生需做好取证工作。遇到问题后,不管在法院还是在劳动仲裁阶段,都需要相应的证据。包括工作证、工作照片,与用人单位沟通过程也要保留证据,最好是直接通过实名制手机联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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