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内容通常来说一般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5:12:13 420 人看过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一、当事人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

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六、面积差异的处理

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七、产权登记的约定

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

八、违约责任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对房屋买卖合同内容通常来说一般有哪些的解释。望采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有期限吗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3.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4.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5.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
    2023-04-27
    59人看过
  • 一般来说回迁房能买卖吗
    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一、办理回迁房购买的手续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
    2023-02-24
    204人看过
  • 按份共有房屋买卖合同内容
    甲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丙方:,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甲、乙、丙方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一、一般原则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在占
    2023-05-05
    5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确定违约金,买卖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第一: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只要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标的的30%,则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第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方法不明确的,则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的规定处理。分两种情况:1、买受方违约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出卖人违约的,逾期交付使用房屋
    2023-05-03
    10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指什么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一、定制产品也是买卖合同吗定制产品是用户介入产品的生产过程,将指定的图案和文字印刷到指定的产品上,用户获得自己定制的个人性强烈的商品或获得与其个人需求匹配的产品或服务。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因此制定产品不属于买卖合同。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后的几种法律问题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后的几种法律问题有: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界定,农村房屋买卖
    2023-03-12
    8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本文讲述了一方没有适当地履行债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还可以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同时,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果一方没有适当地履行债务,另一方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除了通过承担违约责任来解决合同纠纷外,守约方还可以要求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来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承担对迟延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违 约 责 任 包 括 哪 些 ?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合同之一,其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停止违约行为、停止
    2023-09-12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一般来说,一般来说,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定价要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7
      一般来说定价分为:一个原则,两大阶段,几个节点原则就是:找对参考系,不同的时期参考系的选择是不尽相同的,分阶段来说第一阶段:一般是项目前期定位阶段,此时的更多的是根据项目整体定位,对项目入市时期价格的预估,参考系主要是目标客户的收入情况。简单的例子,同一个区域的两个项目一个卖5000元/平米,一个卖10000元/平米,两个项目不同的操盘思路,就是前期定位的不同造成的,这时10000元/平米的那个项
    • 一般来说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0
      合同主要条款是订立合同时所必须具备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合同标的它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对象,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标的,另外在合同中必须对标的作出严格规定,且不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获得无效。二,数量和质量,这是对标的的具体化,质量的约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化要求。
    •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情形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9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法定和约定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一房二卖说明文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一般情况下来说买卖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况啊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28
      一种称为约定解除,是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即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协议,约定原有的合同不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使合同归于终止。另一种方式称为法定解除,即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由于产生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