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合同的风险怎么去转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1:12:43 309 人看过

网购合同的相关风险在买房将货物进行签收之后即进行转移,在签收之前的风险则应当由网购的卖家进行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一、法院开庭怎么通知原告

法院开庭前,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二、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如何区分?

1、人身依附关系不同。雇佣关系的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承揽关系的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定作人无权干预定作人的工作。

2、工作的性质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工作的目的只是单纯提供劳务;承揽关系中,承揽方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的手段,工作的目的是提供工作成果。

3、是否须独立完成工作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不能将应负的劳动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必须亲自履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部分工作交付给第三人完成,但是不得随意交付他人进行。

4、风险能否转移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可利用提高商品价格、采用保险或利用劳动力价格优势等方式,将雇佣关系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转嫁给社会;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则无法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方式转嫁风险,也很难通过保险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社会。

5、确定报酬的基础不同。雇佣关系中,报酬的确定是根据市场劳动力的价格结合相应的行业标准确定,雇员一般能在长时间内获得稳定的报酬数额;承揽关系中的报酬不同于一般劳务关系中的报酬,其报酬构成不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还应当含有技术成分的价值以及一定的利润成分。

三、网购合同货物所有权怎样确定

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实践中买方通过电话的形式要求物流公司将标的物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或门卫等行为,应视为指示交付,所有权和风险在代为签收人签字之后发生转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网购相关文章
  • 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的区别有吗?
    一、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的区别有吗?风险转移和风险转换的区别是没有的,风险转移就是风险转换;风险转移是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风险转移是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具体是指原由卖方承担的货物的风险在某个时候改归买方承担。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二、风险自留的规定有哪些?风险自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1)无计划自留。指风险损失发生后从收入中支付,即不是在损失前做出资金安排。当经济主体没有意识到风险并认为损失不会发生时,或将意识到的与风险有关的最大可能损失显著低估时,就会采用无计划保留方式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无资金保留应当谨慎使用,因为如果实际总损失远远大于预计损失,将引起资金周转困难。
    2023-04-13
    238人看过
  •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转移有哪些?
    货物,买方,风险,转移,卖方,公约(l)风险转移后的货物灭失或损害根据公约第66条的规定,即使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发生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也并不因此而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这表明,公约对货物风险转移的后果如何划分和承担作了规定,即货物风险一旦转移,即使发生货物的遗失或损坏,买方仍须履行其付款义务;但是,尽管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至买方,若因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货物遗失或损坏,买方即得不履行其付款义务。(2)涉及运输的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国际货物销售交易通常是包括货物运输事项在内的。公约第67条规定了确定涉及运输的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规则:如果货物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并无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那么,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则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
    2023-06-09
    72人看过
  • 技术合同风险转移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一、技术合同风险转移的规定是什么?1.谨慎审查签约对象在订立技术合同之前,主要从主体资格、缔约能力和信誉三个方面审查。2.约定技术合同有关权益归属(1)确定技术合同所涉及的技术的权益归属(2)签订技术开发合同要约定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3.约定风险责任4.约定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归属5.约定技术的使用范围和保密责任6.技术合同中要设立担保7.注意有关技术合同的区别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与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等就容易混淆。混淆了合同的性质,就容易使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出现错位,导致不应有的纠纷。二、签订技术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1、技术开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为避免以后产生无谓的纠纷,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技术开发合同的性质。不同的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特别是对于技术开发合同而言,更要明确是委托开发还是合作开发。那种虽然在开发中提供了资金、
    2023-03-16
    93人看过
  •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及孳息归属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的除外。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1、基本规定,交付时转移(简易交付的从合同生效,托运邮寄的从手续)2、特殊规定---所有权保留:交付主义---试用买卖::出卖人负担---在途买卖: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负担---一方,由违约方承担3、不动产:实际交付时转移4、其他合同---
    2023-06-09
    243人看过
  • 风险转移的定义是怎样的
    一、风险转移的定义是怎样的?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迟延交付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六百零七条【需要运输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
    2023-04-16
    111人看过
  • 签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转移风险
    案例回放刚毕业没多久的王先生为了结婚买了一套在彭浦新村豪华装修的公房,双方在中介的安排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也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可就在几天之后,突然下大雨,房东许先生当时不在房子里,阳台的窗户没关,整整一天雨水不断进来,豪华装修的地板和木制家具全部泡水,部分家电由于进水也无法正常使用。发生了这样状况,王先生知道后立刻找到中介要求退房,经过一番争论,房东不但不退房,而且对此不承担任何损失。两类风险不同责任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买卖双方必须签订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指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在这份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风险转移有两种:一种是权利转移,一种是转移占有。由于是在政府制定的格式合同中有这两种方式,买卖双方一般会认为两种都可以,没有关系,就随便选了一个或则不选。案例中的王先生就是没有注意随便选了一个。这两种风险转移的方式法律内涵不同
    2023-06-05
    152人看过
  • 另类风险转移
    国际上较多地利用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RiskTransfer。简称ART)分散巨灾损失.弥补传统保险风险转移方式的供给不足。ART产品的魅力在于它具有较高的成本效率优势.通过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展风险转移空间和能力。但是相对于传统的再保险来说.ART产品在技术上也更为复杂,所受到的条件限制也比较多.全球保险市场产品创新的主流趋势是,由传统的风险转移朝着风险融资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过渡,全面风险管理将成为保险业最具潜力前景的发展领域。在这一创新趋势中,主要特征或曰代表性产品就是非传统风险转移(A1ternativerisktransfer又称ART)产品与方式及其发展与运用,它不仅对整个保险市场甚至整个金融市场带来的革新影响会日益广泛和深刻,而且必将决定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大方向。在全球商业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中,未能与市场规模量的增长相对应的就是保险产品的创新。可以说,在过去一百多
    2023-06-09
    67人看过
  • 共同财产转移的风险与利益
    为了逃避债务而转共同财产,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制裁。怎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包括:故意隐瞒财产、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伪造公司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如果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申请重新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
    2023-07-03
    423人看过
  • 买卖合同风险转移原则及规定
    一、买卖合同风险转移原则1、风险负担的移转采用交付主义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交付的含义交付指买卖标的物占有的移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在风险移转上的功能完全相同。3、只要标的物已经交付,即使买受人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风险也移转由买受人承担。因此:保留所有权买卖中,自完成动产交付时,风险即移转给买受人承担。不动产买卖合同中,只要完成了不动产交付,即使尚未办理过户登记,风险也由买受人承担。4、只要出卖人不构成根本违约,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交付了标的物,但出卖人有其他非根本违约行为,买受人虽应承担风险,但买受人仍可对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如果出卖人的交付本身构成根本违约,那么出卖人的交付就约等于没有交付,所以风险就不会发生移转。5、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
    2023-03-19
    232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风险转移是什么时候?
    依据《民法典》第604条规定,交付是买卖合同标的风险转移的重要时间节点。货物交付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负担,货物交付之后,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在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风险转移参照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故承揽人交付时间关系到工作成果风险转移时点的确定,即,承揽人交付之前,工作成果损毁、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负担,承揽人交付之后,工作成果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定作人负担。具体来说,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该工作成果交付定作人。合同约定由定作人自提的,承揽人应当在完成工作成果后,通知定作人提货。承揽人通知定作人提货的日期为交付日期,工作成果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承揽人通知定作人之日起转移。合同约定由承揽人运送至定作人处的,定作人实际接收货物之日为交付之日,定作人自实际接收货物之日承担工作成果损毁、灭失的风险。如合同约定由第三方运输的,第三方接收该工作成果之日为交付
    2023-04-18
    487人看过
  • 养老保险不转移的风险
    缴纳养老保险累积15年即可于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不转移养老保险不会影响到后续的养老金领取。如果养老金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这种情况需要按照缴费满10年的地点来确定领取养老金的具体地点,若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点,则按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点来确定,但是如果在所有地点缴费均不满十年,需把养老保险关系与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养老保险转移丢失有什么后果养老保险转移涉及的资料丢失:1、可到原单位查找,若原单位没留存,由原单位加盖公章开具证明,证明:在该单位缴纳过养老保险费;2、本人也需出具书面材料,注明原单位名称、缴费起始时间、《养老保险转移单》丢失原因、身份证号码、个人编号等经本人签字,办理接续养老保险:3、如有新单位接收,由新单位填写《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增(补漏)减表》,加盖公章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4、如原单位已废业,且养老保险转移单丢失,则须到工商部门开具废业证明,持废业证明、职工本
    2023-07-01
    357人看过
  • 购房合同丢了有风险吗,怎么补办购房合同
    对于购房合同丢失,不要担心。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一、购房合同丢了能过户吗是可以过户的,但需要办理原购房合同原件的替代手续。根据按我国现行规定,购买商品房无论是现房还是期房,购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均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一旦原购房合同丢失,房屋产权人可凭房产证与身份
    2023-02-20
    86人看过
  • 如何划分网购合同的风险及分类
    网购合同交付风险确定方式是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具体规定是,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一、房屋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区别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在订立合同后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现很多情况影响房屋的竣工,所以对于预购方存在一定的风险。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3、支付方式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
    2023-06-27
    440人看过
  • 按揭转移的风险控制
    二手房转按揭
    1、卖方的按揭贷款变更成买方、或买方为卖方提前还清贷款后,过户无法正常进行。2、买方的贷款申请难以满足转按揭中卖方提前还贷资金的需求,从而导致操作受阻。3、由于买方或提供担保的中介资信不够,银行拒绝提前放贷,导致转按揭无法进行。4、交易完成后买方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5、交易完成后卖方无法顺利拿到剩余房款。什么是房转按揭二手房转按揭,指的是对仍处在按揭中的房产进行再次买卖,该房产的买方仍需要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偿还该房产尚未清偿的按揭房款的一种按揭贷款方式。举个例子来更加形象的说明:甲拥有一套闲置的房子,但是还处于银行按揭未还清的状态。乙向甲购买该房,并达成一致。但乙在购买该房后仍需通过贷款来返还房款,这时候就需要通过转按揭的方式将甲所贷款的款项移到乙的身上。二手房转按揭包括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还是用上面的例子,如果甲与乙所用的银行属于同银行,那么这种模式就叫在同行转按揭;反过来,如
    2023-07-03
    2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购
    词条

    网购是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然后填上私人支票帐号或信用卡的号码,厂商通过邮购的方式发货,或是通过快递公司送货上门。 消费者因网购与商家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工商管理部门... 更多>

    #网购
    相关咨询
    • 网购的合同进行风险转移该怎么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实践中买方通过电话的形式要求物流公司将标的物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或门卫等行为,应视为指示交付,所有权和风险在代为签收人签字之后发生转移。
    • 风险的转移,承揽合同风险的承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买卖合同风险的转移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主要问题是风险在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1)如果买卖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约定转移风险。 (2)合同没有约定情况下,风险转移以货物交付为标准。货物交付,通常情况下是卖方将货物的占有和实际控制权移交给买方。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在货交承运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就履行了交付货物的义务。
    • 提存合同风险转移是怎么回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5
      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主要是指投资者有自主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但是由于在风险回避的过程中投资者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也放弃了潜在的收益,因此风险回避也是最为消极的一种应对风险的方式; 2、损失控制:损失控制需要与风险回避相区别,主要是指投资者通过某种计划或者措施来使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一个人通过与另外一个人签订某种契约,从而将风险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风险
    • 如何订立风险转移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8
      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该条的规定是基于买卖双方当事人对风险的发生都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双方均未实际占有、控制运输在途标的物,无法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既然买受人选择了签约购买明知尚在运输途中的标的物,且未在合同中约定风险责任由谁承担,那么推定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亦即标的物的交
    • 合同订立风险转移前提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6
      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该条的规定是基于买卖双方当事人对风险的发生都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双方均未实际占有、控制运输在途标的物,无法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既然买受人选择了签约购买明知尚在运输途中的标的物,且未在合同中约定风险责任由谁承担,那么推定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亦即标的物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