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怎样证明被告身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6 23:16:08 321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怎样证明被告身份

行政诉讼证明被告身份,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二、行政诉讼怎样去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提起上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上诉人必须适格。凡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有权提起上诉。

2、上诉人所不服的一审判决、裁定,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

3、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4、上诉必须递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诉状。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行政诉讼怎样去重新申诉

对行政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明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证据线索。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确定原告身份的方法
    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1)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相互契合。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除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更要依据行政机关所主管的行政实体法;在实体问题上的判断,更多是依据行政实体法律、法规、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如果原告诉请保护的权益,并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需要考虑和保护的法律上的权益,即使法院认可其原告主体资格,但在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实体审查时,仍然不会将行政机关未考虑原告诉请保护权益之情形,作为认定行政行为违法的标准。也即,即使当事人所主张的权益客观存在,也可能会间接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但因不属于行政实体法保护的权益,故并不会得到实体裁判支持,原告最终仍然只能承担不利的后果。申言之,即使法院认可其原告主体资格,受理其起诉,因其所诉请保护的权益并不会在诉讼中得到保护和尊重,其起诉
    2023-07-06
    453人看过
  • 研究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身份的确定方法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规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土地行政诉讼案件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的价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上两个基本的救济制度和纠纷解决机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系统内的救济途径,属于行政监督的一种类型,具有准司法权性
    2023-07-03
    375人看过
  • 被告人身份证号码不明确,如何进行起诉?
    不知道被告人身份证号码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取得被告的户籍登记资料(包括身份证号码)后,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了。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起诉必须是有起诉权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身份证号码怎么查询一般去公安户籍查询。居民身份证号码,正确、正式的称谓应该是"公民身份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643-1999》中有关公民身份号码的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
    2023-07-03
    20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合法身份要求
    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1)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相互契合。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除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更要依据行政机关所主管的行政实体法;在实体问题上的判断,更多是依据行政实体法律、法规、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如果原告诉请保护的权益,并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需要考虑和保护的法律上的权益,即使法院认可其原告主体资格,但在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实体审查时,仍然不会将行政机关未考虑原告诉请保护权益之情形,作为认定行政行为违法的标准。也即,即使当事人所主张的权益客观存在,也可能会间接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但因不属于行政实体法保护的权益,故并不会得到实体裁判支持,原告最终仍然只能承担不利的后果。申言之,即使法院认可其原告主体资格,受理其起诉,因其所诉请保护的权益并不会在诉讼中得到保护和尊重,其起诉
    2023-07-04
    44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以明确几个被告
    一、行政诉讼可以明确几个被告被告的确定要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者来定,有可能一个,也有可能两个,甚至多个行政主体同时成为被告。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始终作为被告,这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特点。二、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作被告主要有以下几类:(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
    2023-06-06
    490人看过
  • 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被告身份不明怎么办
    [案情]2006年11月,**公司与张某、肖某、刘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约定将**公司承租的一座大厦转租给张某等三人,用于经营酒店业务,租金每月5万元,租赁期限2年。张某等人经营了5个月后,亏损很大,便终止经营。在此期间,张某仅支付了两个月的租金,剩余租金经**公司多次催收未果,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张某一人支付租金15万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法院经查核,“肖某”使用的是假名字,公安户籍系统里根本没有这个人。而作为知情者的张某在接到法院的诉状副本后也销声匿迹了。共同诉讼理论是经实践检验能够更好地查清事实,减少诉讼成本,实现最佳诉讼效益。本案中,转租协议是**公司与张某三人签订的,而该协议早已不再履行,理应予以解除。刘某对于协议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的承担等享有辨论权。如果不追加刘某作为共同被告,却要他承担判决结果,有悖程序公正原则,同时,易产生纠纷,不利于生效判决的稳定。在共同侵权纠纷中,当事人
    2023-04-29
    173人看过
  • 怎样写身份证明
    第一篇:怎样写身份证明怎样写身份证明证明———同志性别—,———年—月—日出生,在————————工作,任————职务。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此致单位时间职证明兹证明xxx,男,于xx年x月x日出生,自xxxx年起至今在我公司任职,在我公司xx部门工作,年薪为人民币xxxx元。特此证明。xxxx有限公司xxxx年x月x日!如果是投保人的名字写错(同音不同字)可以到客服做下变更,要本人拿身份证去办,就可以了。如果是被保险人的名字。就必须到公安部门开证明信,在带身份证到保险公司客服办理。也可以找保险代理人帮你做。办理结婚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持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合影)、如离婚须持离婚证,双方到场,方可办理。(注有些地方需要婚检)如何办理结婚证政策依据一、《民法典》(全国人大2018年4月28日修正)二、《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2
    2023-05-30
    321人看过
  • 监察大队怎样当行政诉讼被告
    监察大队当行政诉讼被告的规定是:监察大队作出行政行为的,它就是被告;复议的案件,复议维持的,监察大队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可以选择监察大队或复议机关为任意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为共同被告。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的材料有:1.被投诉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2.被投诉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3.投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当事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书面协议、用工记录、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等);5.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欠条或结算单(须加盖公章)等(适用于建筑工地农民工);6.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电话等(适用于建筑工地农民工);7.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8.其他证
    2023-08-09
    2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被告举证期限一样吗?
    (一)民事诉讼被告举证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法院指定
    2023-04-19
    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身份及其法律地位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2、认定条件:主体条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主张的权益是合法权益。主张的权益受到损害。 行 政 诉 讼 原 告 范 围 : 哪 些 组 织 可 以 作 为 原 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诉讼原告范围包括以下三类组织: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及其
    2023-09-02
    360人看过
  •  行政机关是否有被告的身份?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答案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答案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改变行政行为,被告是谁?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行政复议日常工作,行政复议机关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被告是复议机关,即复议机关负责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而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
    2023-08-26
    43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整个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举证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应的程序来是存在详细规定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而且相对人,也就是公民和原告没有必要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一、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能够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按照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规则》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
    2023-03-10
    148人看过
  •  被告资格行政诉讼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个人或组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具有使行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除诉讼行为的能力。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除有影响。行政诉讼主体可分为两类:(1)人民法院:(2)诉讼当事人、共同诉讼人、法定代表人、第三人。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担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个人或组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具有使行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除诉讼行为的能力。同时也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以认定为行政诉讼主体不合格。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不同于其他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除有影响。其他诉讼法律关系主体(非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只影响其参与的诉讼法律关系
    2024-03-13
    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上原告怎样补充证据
    一、行政诉讼上原告怎样补充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这一规定是针对第一条规定对被告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的一种特殊规定。掌握这一特殊规定,对正确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真正贯彻司法公开、公正与公平的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作用。二、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3、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
    2023-06-06
    3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身份,行政机关如何确定被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
    • 行政复议后的诉讼中被告要怎么证明?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1
      1、可以起诉,复议后是否改变原先的处罚?如果维持就起诉县级公安,如果变更了,就起诉市级公安局。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有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依据上面的行政诉讼决定。 行政附
    • 被告身份羁押的民事诉讼怎么进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1
      被告被司法机关羁押后,不能出庭审理民事诉讼的,审理民事诉讼的可以作出中止诉讼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
    • 被告证明其无行政行为还被驳回诉讼请求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2015年5月1日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适用:驳回起诉
    • 离婚诉讼被告需要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6
      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