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要关注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1:45:50 87 人看过

1、女职工在孕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导致两种后果:

(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且劳动合同还能继续履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应当赔偿劳动者停止工作期间的收入损失;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则应按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但双方之前签订的专项培训协议所约定的服务期尚未满,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故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但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尚未期满,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专项培训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4、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劳动者应当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若用人单位的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些问答
    1、解除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如何确认?答:劳动者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之日。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能否终止劳动合同?答:可以。3、如果试用期无理由解雇员工要赔偿吗?如何赔偿?是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答:如果在试用期内,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进行解除,则会构成违法解除,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4、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答:不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40条规定,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其支付代通知金。5、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答: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只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按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额外支付1个月工
    2023-06-09
    496人看过
  • 用人单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
    2023-07-08
    49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定立的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二、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三、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总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
    2023-04-02
    133人看过
  • 劳动局关注:相关问题解答
    1、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后,不用太担心,这只是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正常执法的一个行为。2、你按《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过去,然后接受询问,做询问笔录就可以的。3、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可以会要求整改的,正常情况下,都不会受到处罚的。劳动局调解仍然拖欠不给怎么办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认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2023-08-15
    500人看过
  • 有关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
    2023-04-04
    197人看过
  • 有关社保缴纳与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在办理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入职新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如何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
    2023-07-03
    179人看过
  • 工资问题,我想解除劳动合同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2、直接申请仲裁。请长假不发上个月工资合理吗一、请长假不发上个月工资合理吗1、请长假不发上个月工资不合理。公司放假一个月不发工资不合法,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任公司限期支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
    2023-07-04
    140人看过
  • 询问: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仲裁需要多长时间的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仲裁一般四十五天内出结果,我国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的赔偿标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另外,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2023-07-13
    452人看过
  • 问答: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员工需要了解哪些规定?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企业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其所需付出代价的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1)需支付辞退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
    2023-07-11
    279人看过
  • (3)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法律问题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程序是什么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作为给劳动者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7-07
    158人看过
  • 关于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问题
    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是两个不同概念,法律后果也不同。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就劳动合同的终止而言,员工一般对合同的终止是可以预见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到来的具体日期不确定,但是毕竟条件一旦满足,就会立即发生终止效力。因此《劳动法》没有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一)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2023-04-22
    23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注意问题有哪些
    1、买卖双方一但签订了购房合同,尽不要悔约,避免不必要的损失。2、一旦出现确实因为相关原因需要悔约时,必须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的同意,同时承担相关约定的违约责任。3、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时,必须要对合同失效的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以及需解除的具体部分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双方或者三方签字后生效。4、如果出现某一方确实因为身在外地等个人原因,无法到场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的,征得对方同意后,可以出具书面委托矮托他人办理,但这里必须提醒另一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寻求途径核实委托书的真伪,提高警惕,以防受骗。5、如果双方就悔约以及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等事宜已经协商妥当,并有了口头约定,那么为了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应采取适当的手段,比如留下录音、传真件等证据,以防日后产生纠纷,起到保护自己利益不受损害的作用。6、买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要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解除。卖方有异议的
    2023-02-17
    29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二)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三)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
    2023-04-13
    292人看过
  • 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
    马某曾在C公司担任销售工作,2001年双方签订《销售人员业务合同》,约定:销售人员离厂时需结清所有的业务往来款,因离厂所发生的业务往来款无法收回,销售人员必须承担责任。2002年双方未另行签订合同,按2001年业务合同和C公司制定的《2002年销售工作意见》执行。其中《2002年销售工作意见》对销售员的责任作出如下规定:对货款不能按时收回的,要承担相应利息,对造成货款无法收回的,要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2003年初,马某离开C公司,双方自动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2003年5月19日,双方形成结算清单1份,该结算清单载明,马某在C公司销售产品发货及付款明细中尚有往来款未结清,扣除C公司应给付马某的业务费及马某在C公司的借支,实际尚欠20万余元,马某以欠款人名义署名。嗣后,C公司以马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纠纷为劳动争议案件为由裁定驳回起诉。C公司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不予受
    2023-06-10
    387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解除合同单位要注意哪些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4
      每年年底,都会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解约潮”。有的是因为劳动者想换新工作,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有的则是因为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等待遇,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还有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导致大规模裁员。那么解除合同单位要注意哪些问题,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6
      一、劳动者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可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无需用人单位同意。但需要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3.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等)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
    •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解除劳动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30
      1、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2、劳动者单方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解除应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解除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合同解除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
    •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不签字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3
      被单位开除的员工,拘绝在解除劳动通知书上签字,如果劳动者的违纪行为,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约定时,单位有权单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要解除通知到达劳动者即可。无需其另行签字,当然,如果有签字,效果更好。 一、建议保留劳动者违纪行为的书面证据以及通知解除合同的信函复印件以及发函凭证原件,方便事后万一发生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作为证据使用。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