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购车没有过户出交通事故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3:10:17 198 人看过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出现交通事故的,由买受人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车辆已交付,所以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而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所以买受人作为实际车主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

房产面积出错两买主都受害连环追责寻第一卖主

房产证面积出错众买主连环追责

法院判令卖房的李女士赔偿买主陈先生5.5万元李女士大呼冤枉称于女士卖房给她时就是这个样

陈某花了近23万元购买一处房屋,结果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比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小了15平方米。昨天,陈某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法院已经判令出卖房屋人李某返还多出的5.5万元房款,而李某也已经向卖房给她的卖主追讨这笔钱。

购得房屋“缩水”

今年3月的一天,陈某在四方区某房产信息中心看到位于郑州路的一套房屋,并决定购买,随后他与信息中心的李某签订了《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以22.9万元的价格买下了面积为63.39平方米的套一房。

交清了购房款,办理了过户手续,陈某始终感觉房子挺称心,并很快入住,可一次与邻居搭话时,陈某发现了问题。陈某在买下房子后发现,从1楼到7楼,楼内各户邻居都称自家房屋面积均为48平方米,惟独陈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63.39平方米。

起诉要求返还房款

房产证上写的是63.39平方米,可实际测量确实为48平方米,陈某赶紧又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查看了相关材料,结果证明,房产部门备案实测建筑面积时确实登记为“实测面积数48.21平方米”。陈某认为,如此一来,他购买的房屋无形中增加了15个平方米的价钱,陈某随后便将卖给他房子的李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多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合计约5.5万元。

两个买主都是受害者

被起诉到法院,李某表示,陈某在买房前已经亲自看过了,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签订的合同,并在核实了房屋面积后办理的房产证。同时,李某表示她先前从别人手里购买房屋时也是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63.39平方米支付的房款,她也是受害者。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实际购买了房屋的情况下出售房屋,取得陈某支付的购房款,应将多收的房款归还给陈某,李某也是受害者,应该向对她的出售人讨说法,并因此判令李某返还多收的购房款5.5万元。

买主打算层层起诉

法院作出了返还多收房款的判决,昨天记者联系李某时,她表示,当初她购买这套房屋时,也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如今陈某发现了,她同意将钱还给对方。李某说,她也曾非常生气地找卖房给她的于女士,对方同样表示不清楚房产证上的面积会大于实际面积,对方也愿意在本月末还钱给她,但将继续向先前的卖房人追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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