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重整开始后管理人还能更换吗
破产管理人一经选任后,无正当理由一般不得辞去职务,但是破产管理人如果做出对债务人财产或债权人不利或不法的行为时,就有必要将其解职。破产管理人解任、变更的规定,促使破产管理人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因此,各国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的解任条件与方式都作了规定。
(一)破产管理人的解任权主体
解任权主体就是谁有权解任破产管理人。通常情况下,选任权主体一般也是解任权主体。例如,英国破产法第298条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或债权人会
议可以解任破产管理人。如果破产管理人由国务大臣委任的话,则国务大臣也
可以解任该破产管理人。即使是官方接管人担任破产管理人或破产管理人是由
国务大臣选任,债权人会议也可以基于该破产管理人的要求或法院的命令或者
持有不少于1/4以上债权的债权人要求,撤换该破产管理人。日本破产法第167
条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监察委员的申请或依职权解任破产管
理人。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由此可见,撤换管理人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破产管理人的更换
1、破产管理人的解任
各国破产法一般认为,有损害债权人及债务人利益的行为、违法行为或其他
不宜担任破产管理人一职的事由,可以构成破产管理人的解任事由。
企业破产法第22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不公正的或
不能胜任的管理人,但并没有赋予其决定权,是否更换最终仍要由人民法院决
定。而且,该条文也没有规定那些行为属于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形。该条文的规定操作性明显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33条对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更换做出了规定,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执业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注销;出现解散、破产事由或者丧失承担执业责任风险的能力;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履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上述规定第34条对个人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更换做出了规定,个人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执业资格被取消、吊销;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履行职务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失踪、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务;执业责任保险失效。上述规定第26条还规定: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有重大债务纠纷或者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人民法院不应指定该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为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出现不适宜任职的法定情形时,法院可以依职权,做出撤换管理人的决定;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有权提出解除破产管理人职务的请求,交法院依法审查,决定是否撤换管理人。
二、破产重整老员工还能工作吗?
一般都能继续工作。根据原企业破产前将职工进行安置的计划或约定的具体内容。一般都是会安排一些原单位的职工去重组后的企业上班,但是应该是事先根据职称或工种列入安置计划或约定的。《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破产重整需要破产管理人吗
337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182人看过
-
谁有权更换破产管理人
55人看过
-
破产宣告还能重整吗
186人看过
-
关于申请更换破产管理人
431人看过
-
破产重整得房还能买吗
133人看过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
管理人能对企业破产申请重整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9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诉讼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应该怎么解释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4-09-22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根据《破产法》第25条规定有以下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
破产重整期间管理人的职权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5债权债务状况或重整受理前的行为进行调查的职权,因此与其他追讨财产的职权如追缴出资,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重整期间管理人的职权主要有三类,是管理人对重整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不宜均授权债务人行使:(1)调查及检查权,是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债权人或损害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行为、对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处置等,管理人将仅履行监督债务人的职责,不加区分地将管理人职权全部交由债
-
更换破产管理人申请书范本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6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聘请乙方代为讨回外欠债务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债务人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债权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和信息,签署授权委托书,债权凭证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待债款还清后销毁。 二、甲方应协助寻找确认债务人,必须时负责
-
破产重整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1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