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票据的鉴别方法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16:03 323 人看过

1、拿到发票时,应先查看下发票印章与收款方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很有可能是假发票;此外,还应查看发票的有效期。定额发票报销的时间应在发票上标注的有效期内;非定额发票应注意查看开票日期是否在发票的有效期内,过期的发票为无效票,不能用作报销。

2、有效的发票必须同时拥有“税务部门监制章”和“收款单位盖章”。“税务部门监制章”为鲜艳的椭圆形印刷章,分国税和地税两种;“收款单位盖章”处盖的应为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从发票监制章的质量来辨别。发票监制章的全称为“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广东省XX市(县)地方税务局监制”,真票的发票监制章制作的质量较好,但发票章的字体粗细不同。假票的发票监制章较粗糙,或制作很精良,每个字体粗细一致。

4、发行地区与企业注册地不符。注册于A地的企业如果开具B地的发票,是不正常的,企业的注册地即为企业领受发票的地区,如果开具的发票不是注册地,则虚假的可能性较大。

5、服务项目是否为开票单位的经销范围。如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部的发票,物品名称却是煤炭,显然是不合理的。

伪造票据承兑票据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客观要件。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主体要件。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承兑相关文章
  • 伪造票据和变造票据的区别
    变造票据为在真实的票据依据为基础,擅自修改,变更相关条款的行为,需要真实的票据作为基础;而伪造不需要真实票据作为基础,是由本不存在到虚假的编造过程。一、票据诈骗罪的行为构成是怎样的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二、票据诈骗的客观性有哪些(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
    2023-03-30
    121人看过
  • 伪造票据与变造票据的区别
    1、概念不同:票据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出票或假借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在伪造票据情形中,被伪造人由于未在票据上亲自签章,因此不负票据责任。票据变造,是指无权限而改变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以影响票据责任的行为。2、法律后果不同:变造货币罪最高刑为10年以下,而伪造货币罪最高刑为死刑。变造是在原货币基础上加工处理使其虚假增值,伪造则系无中生有,将非货币物质加工为货币。变造后的货币,有原币成份;伪造的则没有,或完全改变形态,如将真实金属币融化铸为面值更大的货币。3、成立条件不同:票据伪造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必须是伪造者实施票据行为,如实施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等,如果实施的行为并非票据行为,则不构成票据伪造。必须是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票据行为,如模仿他人签名,伪刻他人印章,盗用他人真正印章等。票据的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记载的除签章之外的事项的一
    2023-07-31
    467人看过
  • 票据的伪造是什么
    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准签发空头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由于填写结算凭证有误影响资金使用,票据和印章丢失造成资金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票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单位和个人违反银行结算规定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停止其使用有关结算办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压,影响客户和他户资金使用的,应按存(贷)款的利率计付赔偿金;同违反结算制度规定,发生延误、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结算金额每天3‰计付赔偿金;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要负责资金赔偿。邮电部门在传递银行结算凭证和拍发电报中,因工作差错而发生积压、丢
    2023-06-14
    68人看过
  • 伪造和变造票据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伪造和变造票据有以下四个区别:1、票据伪造主要针对票据上的签名事项,其目的是伪造票据债务人;2、票据变更主要针对签名以外的其他事项,其目的是变更票据责任的内容,票据上的记录事项明显不同。也就是说,他们有这些差异,所以他们也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责任;3、票据伪造从一开始就无效,所以即使持票人是善意的,被伪造人和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义务;4、如果票据上有伪造签名,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名的效力。一、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优势流程电子化:以数据电文形式代替实物票据;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实现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安全性更强:采用电子签名和可靠的安全认证机制,能够保证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被克隆、变造、伪造以及丢失、损毁等各种风险;流转效率高:票据行为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提高流转效率,降低人力及财务成本;票据期限长:电子
    2023-06-23
    261人看过
  • 票据伪造与变造有什么区别
    依《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票据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予以变更的行为。票据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进行虚假记载或签章的行为。由于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因此票据变造不能影响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各当事人的票据责任。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辩别是在票据被变造前或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伪造票据持有人不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2023-05-01
    328人看过
  • 票据的伪造是指什么
    伪造票据是指:以别人名义出票或者以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字的行为。在伪造票据的情况下,不承担票据责任,因为其没有亲自签署票据。即使持票人是善意持票人,伪造人也可以对抗所有持票人。伪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因为其没有在票据上签名。基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伪造签名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名的效力。票据的伪造行为怎么处罚1、对于伪造人来说,因为该人没有在票据上留下自己的真实名称,按照票据法的基本原理,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但该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7条的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无期徒刑、罚金和没收财产。同时,因欺骗交易对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对于被伪造人来说,由于他没有亲自在票据上签章,他的名称是被别人假冒而写在票据上的,因此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也就是说,他与该张票据没有任何关系。3、对于在该票据上合法签章的其他人来说,除伪造出票的票据外,
    2023-07-21
    411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承兑是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汇票上记载一定事项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票据行为。商业汇票一经银行承兑,承兑银行必须承担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因此,票据承兑属于银行的一项授信业务。票据承兑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更多>

    #票据承兑
    相关咨询
    • 伪造票据和伪造汇票有什么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1
      票据伪造主要是针对票据上的签章事项,其目的在于伪造票据债务人。票据变造主要是针对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其目的在于变更票据责任的内容,二者所针对的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明显不同。 也就是他们有着这些区别,所以他们也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票据的伪造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故即使持票人是善意的,被伪造人和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义务;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它真实签章的效力。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
    • 伪造和变造票据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票据伪造主要是针对票据上的签章事项,其目的在于伪造票据债务人。票据变造主要是针对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其目的在于变更票据责任的内容,二者所针对的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明显不同。 也就是他们有着这些区别,所以他们也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票据的伪造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故即使持票人是善意的,被伪造人和伪造人也不承担票据义务;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它真实签章的效力。如果当事人签章在变造之前
    • 票据变造和伪造的区别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11
      1、概念不同 票据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出票或假借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在伪造票据情形中,被伪造人由于未在票据上亲自签章,因此不负票据责任。票据变造,是指无权限而改变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以影响票据责任的行为。 2、法律后果不同 变造货币罪最高刑为10年以下,而伪造货币罪最高刑为死刑。变造是在原货币基础上加工处理使其虚假增值,伪造则系无中生有,将非货币物质加工为货币。变造后的货币,
    • 什么是票据的伪造?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5
      票据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出票或假借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在伪造票据情形中,被伪造人由于未在票据上亲自签章,因此不负票据责任。此项抗辩事由,被伪造人可以对抗一切持票人,即使持票人为善意持票人。伪造人因为未在票据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因此也不承担票据责任。基于票据行为的独立性,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
    • 伪造票据与伪造金融票据的界限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3
      1、犯罪对象不同,伪造有价票证罪的犯罪对象是车票、船票等非金融性质的有价票证; 2、而伪造金融票证罪的犯罪对象则是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信用卡等金融性质票证、由于上述犯罪对象的不同,两种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