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区停放车辆的几个常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5:04:18 134 人看过

1.小区停放车辆被损坏,物业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停放在小区车辆被盗或损坏,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有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机动车停放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因物业管理企业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而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承担合同约定的民事责任。机动车停放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虽然没有签订合停车服务管理合同,但是停车人能举证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有瑕疵的,可以与物业管理企业交涉,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反之,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

2.小区内的车辆停放收益如何处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车辆在共用部分停放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车辆在非共用部分停放的收益,归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3.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设施有何具体管理规定?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包括地面或者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

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出租时,租赁双方应在停车位出租合同中约定:当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车位。但出租人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4.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包含那些内容?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停车管理单位(以下合称停车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停车管理服务:

(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

(三)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四)地面、墙面设立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同时,《规定》还明确,车辆停放人可以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车辆停放人对停放的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5.小区内的机动车停车费收取有何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对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规定有:

(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二)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停放收费的,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收费,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停车收费应当出具专用凭证。

对临时进出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放行。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6.车主在小区内乱停车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引发了不少矛盾,请问机动车停放人在小区内停放车辆应遵守那些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机动车停放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听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擅自停放他人车位,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车辆停放费用。

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畅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按照停车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或者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1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如何解决停在小区门口的车辆问题?
    小区门口也是通行路段。根据相关规定及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范。机动车辆未按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影响车辆和行为通行等,属于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应受到处罚。同时,对驾驶人不在场或者拒绝将车辆移走的,可以由执法机关采取拖曳措施。车停小区大门口违法吗车停小区大门口违法。根据相关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拖车查询电话,并通过标志牌或者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在纠正、处罚交通违章时,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传唤;(二)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三)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四)滞留机
    2023-07-08
    262人看过
  • 湛江车辆年检常见问题汇总
    关于车辆的年检问题,很多司机都会因为错过了年检开车上路,而受到交警的惩罚。关于这类事情,很多司机都存在这一定的误区,我们一起来看一下。1、车辆年审是每年一审吗当然不是的,从2014年9月1日施行年检新规起就规定:新上牌的小型私家客车6年内免上线;年检次数分别为:一,非营运小型客车:前6年为每2年年检一次,从第7年起至第15年内为每1年年检一次;15年后为6个月年检一次。二,非营运中、大型客车与货车:前10年每年年检1次,从第11年开始为6个月年检一次。三,营运载客车辆:前5年每年年检1次,从第6年起为6个月年检一次。提醒:6年免检,说白了就是车辆6年内无需到检测场检测,这个政策确实便民。但车主必须要在规定的年检月份内到车管所去领取年检标,不然就要面临罚款。2、所有的车子都是免检车型吗当然不是的,新政策规定: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的车辆及非营运车辆发生事故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这3类车都必须要
    2023-05-29
    146人看过
  • 小区停车问题归属哪个部门?
    小区的公共地区归物业管辖,不由政府直接插手。小区地面上划分的公共停车位物业部门收费是不合理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得再私自收费,除非提前已经征得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的才可以收费的。小区乱停车应如何进行解决一、小区乱停车应如何进行解决1、小区乱停车解决方法如下:(1)可以叫物管公司保安来把车停好;(2)当车子被其他乱停车业主的车子挡住出路的时候,可以随时要求物管公司保安或工作人员处理,物管公司有义务处理,物管公司在合理时间内不处理,就要承当连带赔偿责任;(3)物管公司最好在平时就和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联合发个告示通知,本小区乱停车可能就要被拖车并承当拖车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
    2023-07-06
    313人看过
  • 小区门口能否停放车辆?
    无权,停车不能侵害车库主人的通行权,把路挡住了肯定不行的。车库门前禁止停车本来是一个常识。一般来说车库门前均设有禁停标志或贴有标语,如没有,可以和物业联系协商设置此类标志。私家车库门前业主可以要求禁止停车。店门口停车怎么解决一、店门口停车怎么解决1、店门口停车解决方法如下:(1)当事人打交警队的电话报警就可以的,直接找交警队现场抄牌,拖走就可以了;(2)当事人还可以向当地的城市管理部门投诉反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
    2023-07-17
    94人看过
  • 滨州etc不停车收费常见问题
    安装有电子标签的车辆在使用鲁通卡通行ETC专用车道时,如果不能正常通过,请转到人工车道刷卡通行。对于常见的异常问题,请参照以下方式处理:1)鲁通卡正确插入电子标签后,电子标签显示屏提示“标签已失效”,问题原因为电子标签脱落,请联系原办理客服网点重新进行安装和激活。2)鲁通卡正确插入电子标签后,电子标签显示屏提示“读卡错误”,问题原因为电子标签已损坏,请联系原办理客服网点进行检测并更换新标签。3)鲁通卡正确插入电子标签后无异常提示,但通行ETC车道时不能正常抬杆,请转人工车道,并联系原办理客服网点对电子标签进行检测。4)如通行ETC车道出口时出现已扣费但未抬杆的情况,请转到人工车道出示鲁通卡进行消费查询,如用户重复收费,可携带鲁通卡到原办理客服网点进行处理。5)如ETC车道入,出口时提示无入口信息,需缴纳现金支付本次通行费(不享受9.5折优惠),并联系原办理客服网点对电子标签进行检测。电子标
    2023-05-29
    392人看过
  •  高空砸毁小区内停放车辆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高空坠物导致车辆损坏的情况下,应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如果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可以向该楼的使用人主张权利。在高空坠物导致车辆损坏的情况下,应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可以向该楼的使用人主张权利。 素材:高空坠物致车损,谁来承担责任?素材:高空坠物致车损,谁来承担责任?近年来,高空坠物事件不断发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对于高空坠物责任归属问题,我国《民法典》和《刑法》都做出了相关规定。那么,谁来承担高空坠物责任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2023-08-25
    417人看过
  • 小区内停车疑问:物业的权力是否可以限制车辆停放?
    小区内停车物业无权锁车。物业是服务部门,不是执法机关,物业公司与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向对方。因此,物业无权锁车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对车辆上锁是侵犯了业主的物权,如果对业主造成了损失,还应该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对于小区乱停车的现象,物业公司只能疏不能堵,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去管理,更不能采取强制性的、违法的手段去干涉。小区内停车物业收费合法吗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收取的,但是物业公司要公布钱用在哪了,而且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如果小区的停车收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登记许可,明显属于违规收费,车主可拒绝交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
    2023-07-07
    408人看过
  • 解决小区摩托车乱停乱放问题的方法有哪些?
    小区摩托车乱停乱放,根据物业管理制定的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对不按规定在人行道上违章停放的,处于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辆在人行道违章停放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小区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乱停乱放摩托车,属于对其他业主物权的侵害,外来人员乱停乱放摩托车,属于对小区所有业主物权的侵害。小区内撞车逃逸怎么处理小区内撞坏车逃逸,可以报警处理。小区内撞坏车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
    2023-07-03
    202人看过
  • 南昌居住证办理常见的几个问题
    办证可能遇到的几个问题一定要解决1.因为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要等到有用的时候的才会想起要办这个证,但办理居住证的硬性要求就是在常住地满半年以上,而这半年以上不是你说满了就满了,这个时间是在江西省流动人口登记时间为准,半年以后才能办理,所以别等到要用的时候,才知道要等半年,才知道还要有这个流动人口登记。2.因为现在南昌对于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不大,现在的很多企业无法提供这样的一个劳动合同,而且还需要公司开具证明和公章。3.现在在南昌租房子,租房合同这种东西签的人不多吧,办理居住证不但需要住房合同,房产证明,有的还要房东签名啊之类的,所以很麻烦。
    2023-05-10
    70人看过
  • 划拨土地的几个常见问题是什么
    关于划拨土地的几个常见问题是什么划拨土地上可以建设商品房吗?答:不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划拨土地停止使用或改变用途以后是否要被政府收回?答:《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
    2023-11-24
    90人看过
  •  关于小区停水停电110设施的问题。
    这段内容讲述了物业停水停电时业主管无权处理,可以向居委会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投诉未能解决问题,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维权。同时指出物业断水断电是违法行为。主要思想是物业停水停电问题应该由相关部门处理,业主管无权干涉,公民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物业停水停电不归110管,可以向居委会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投诉未能解决问题,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寻求维权。“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如果物业停水停电向谁投诉,这类事情的发生需要物业公司的自我反省。物业断水断电系属违法
    2023-09-17
    10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相关问题-常见问题
    1、什么是股权?2、什么是股权转让?3、什么是股权直接转让?4、什么是股权间接转让?5、股东股权转让包括那些权利的转让?6、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开转让吗?7、股权转让时是否可以保留分红权不转让?8、什么是股东资格?9、股东资格如何取得?10、如何界定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界限?11、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有何不同?12、股权转让与转让出资有何不同?13、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14、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如何确定?15、股权转让协议由谁签署?16、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17、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后是否有权提起盈余分配权的诉讼?18、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吗?19、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20、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东的股权可以转让吗?21、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吗?22、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权转让的方法吗?23、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
    2023-06-09
    341人看过
  • 车辆保险理赔的几个问题
    1、如果在路上我的车和别人的车撞了,经交警认定都有责任,那我们应该是去我买保险的4S店还是去对方买保险的4S店?答:持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到你投保的公司要求理陪。对方到对方投保公司理陪。(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都可以要求交警出具)2、双方的保险公司是不是只赔各自客户的车辆损失?答:首先要看保的是什么险,如果对方只有交强险,那他可以给你陪你的损失(2000元以内);再看各自在事故中承担是责任,同等责任的相互赔偿,如果对方保险公司陪付不足的部分你可以找对方车主、驾驶员赔。再来要看的就是保险金额,交强的物损赔的是2000,你全保,也要看你商业险保单上的三者险是保的多少,在那个金额以内赔。超过的你自己补,就是这个意思。3、如果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那我的车辆损失是由我的保险公司赔偿还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答:对方全责,由对方承担此次事故所有损失。当然,如果他有保险的话,他的负担就要轻些,不过要是你
    2023-05-05
    187人看过
  • 关于小区人防工程停车位合法的问题
    尽管人防工程产权应归国家所有,但并不影响投资人的使用收益权的行使,并不违背市场经济法治中“谁投资、谁受益”的损益相抵私法精神。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经人防机关批准,人防工程投资者可以就利用人防工程建成的地下车库进行经营管理并取得收益。收益实际归属方面,人防工程开始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相应的经营管理及收益应归开发商享有,但小区商品房售完后,管理及收益权是否还属开发商需要具体分析,关键是看修建人防工程地下室的投资是否已摊入出卖的房价之中而随房屋转移。如果地下人防车库作为小区的附属工程或配套公建,其建设费已经纳入到住宅销售价格之中,随着房屋产权的转移,投资者也就随之变成了购买房屋的业主,则地下人防车库的收益权依法转由作为实际投资人的小区全体业主享
    2023-03-29
    27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有关遗嘱的常见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5-01-16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民事纠纷的几个常见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8
      【法律意见】 民事纠纷不会被行政拘留,但是题目中把门撞坏涉嫌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被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民事纠纷指的是不构成犯罪的民
    • 小区车辆违停问题如何解决
      台湾在线咨询 2025-02-06
      建议参照与物业公司签订的车位服务协议,了解具体约定内容。 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负责维护停车场的基础设施设备,如停车场保洁服务、场地维护、照明系统、道闸系统等日常服务。 然而,车位地锁属于财产保管责任,物业公司一般不负责。 尽管如此,作为停车场管理人员,物业巡逻人员应尽到日常巡视职责,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尽力查找监控,找出具体责任人。 最好先到物业服务中心反映问题,并要求记录,并提出解决方案
    • 员工离职时常见的几个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5
      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2,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
    • 关于西青区6岁小孩抚养费的常见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22
      1. 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 2.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总收入的20%至30%来计算。对于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人,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 4. 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