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5:33:15 236 人看过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三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建设领域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保障民工合法权益和元旦、春节前的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建设领域工资缺口达到了3.1亿元,最低发放额为1.5亿元。根据市政府关于清欠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要亲自过问,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突出抓好对民工工资缺口额较大的商品房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清欠工作,制定好付款计划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联合检查,确保在春节前全面做好民工工资的支付和清欠工作。市政府将于2006年元月上旬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补充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补充意见

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市区工业布局调整,进一步规范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特制定本意见。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含改制时以土地资产弥补企业负资产并取得出让土地证)的企业,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全部用于企业搬迁。

二、以划拨方式(含优化配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经评估和确认后,应先划入市财政国有资本收益户。其中,10%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90%转入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调整办”)专用账户,用于企业搬迁。

三、租赁国有划拨土地的企业,其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和确认后,应先划入市财政国有资本收益户。其中,20%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80%转入市调整办专用账户,并根据企业租赁期限的长短和搬迁难度大小等因素,由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并经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其中的10%-50%作为政府鼓励和扶持企业进行技改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奖励等,其余由市调整办统筹用于工业布局调整工作。

四、经市区工业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列入市区工业布局调整计划的搬迁企业,适用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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