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的召集权有顺序限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11 19:30:44 271 人看过

一、股东会的召集权有顺序限制吗

股东会的召集权是有严格的顺序限制的。股东会召集的主体有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三者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当前一顺位不能履行职务时,下一顺位才能够召集股东会。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职权有什么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三、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有什么

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如下: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n(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n(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n(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n(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n(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n(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n(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n(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n(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n(十)修改公司章程;\n(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n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东会召集权难以实现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权人包括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少数股东,但在实践中,以上召集权人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却难以实现。(一)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变更。它的股东会的召集权常常受到公司股东的限制,尤其在大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完全由大股东来决定。(二)就监事会而言,虽然《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设置及职权的行使作了明确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观念、体制和立法等因素的的影响,我国监事的功能虚化严重。(三)少数股东的提案权是指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由于少数股东只有收益权,而没有决策权,因而少数股东的权益很容易受到控股股东的侵害,当然召集公司股东会的权利也不例外。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如下:1、开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4、制定公司年度
    2023-06-26
    10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还能召集股东开会吗
    股权转让完成之后还能召开股东大会,但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了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为发出书面通知。在章程没有另行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据此向其他股东发通知,取得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即可。转让公司股份需要召开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
    2023-06-28
    239人看过
  • 股东会召集权的主体包括谁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权人,在通常情况下为董事会。并且,无论是股东会定期会议或是临时会议,都只能由董事会负责召集。但股东会的首次会议,以出资最多的股东作为召集权人。一、这种规定,似与公司法的其他规定难以协调,同时也不能适应公司活动实践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复杂情况。主要是:(1)代表一定比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否召集股东会。公司法规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临会议。而股东会的召集权属董事会,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应召集股东会。不过,在董事会不给召集时,公司法则没有规定具体有效的解决办法。对此,似应建立股东自己召集的制度。(2)董事或监事能否召集股东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1/3以上董事或任一监事提议时,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临会议,也就是董事会应召集股东会临会议。但如果董事会不作召集时,公司法也没有规定处理办法。这样,所谓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会议的规定
    2023-06-09
    228人看过
  • 股东会议召集权的司法救济
    股东会议召集权
    司法实践中,立法不足使股东之间权益保障不平衡。以股份公司股东年会为例,在我国由于法律上只规定董事会有召集权而无必须召集义务,所以,董事会一旦被部分股东所控制,则其他股东缺乏相应的手段请求法律的援助。再如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数要求,发起人如果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人数要求的则按章程规定,但如果在制定章程中对出席比例制定的不科学,则为部分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提供了可乘之机。股东会议召集的障碍立法上的不完善必然影响诉讼的发生、发展与最终结果。在实践中也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董事会出现经营失误,多数股东要求罢免董事会,但是却做不到,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多数股东无权召开股东大会。目前,在我国公司股东大会不能正常举行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障碍:第一,根据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人数如果达不到法律或章程要求时会议不能有效举行。第二,法律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但如果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召集,会议就无法
    2023-06-09
    366人看过
  • 股东会召集程序瑕疵怎么办?
    股东会召集程序瑕疵会导致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是无效的。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董事、监事申请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的,由公司推荐认可上述决议效力的其他股东、董事或者监事代表公司参加诉讼。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超过该期限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股东依照上述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4、当事人对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申请确认无效或撤销,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他人以
    2023-02-24
    434人看过
  • 股东大会怎么召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要是履行召集通知以及在召集通知中记载审议事项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于股东会召开15日以前,将召集通知送达全体股东。召集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其内容应包括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上述召集通知中审议事项的记载,是股东会临时会议决议发生法律效力的一个重要条件。即对于召集通知中未列明的审议事项,股东会临时会议不得就此作出决议。如果作出决议,其决议将归于无效。这是因为,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开会,不同于股东会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必须在商定时间召开,并且其可以审议的事项规范是法定的。这样,股东在开会之前就有时间进行必要的准备,以确定自己的判断和意见。而股东会临时会议则是随机召开的,并且其要审议的事项又不确定。因此,如果在会前不就审议事项进行书面通知,会使股东难于应付并无法作出决议,或者会被加以利用而对部分股东进行突然袭击并强行通过
    2023-07-24
    426人看过
  • 授权高管出席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什么?
    (一)会前:会议筹备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2、会议组织;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4、准备会议资料。(二)会前:会议通知(三)会前:会前检视1、修正会议议题;2、印发会议资料;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四)会中:审议及决议1、律师见证;2、审议及表决;3、会议记录及签字;4、会议决议及签字。(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1、出具法律意见书;2、补正资料;3、发文;4、准备及披露;5、归档。一、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是怎样的(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1、有限公司(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1、有
    2023-06-29
    398人看过
  • 股东会召集人是谁
    一、股东会召集人《公司法》102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所以,所以根据《公司法》股东会的召集人有下列三个:1、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2、监事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3、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二、
    2023-06-25
    64人看过
  • 怎样有效地召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主持。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将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的召集次数和通知时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定期会议召集的次数属于公司章程必须规定的事项。针对次数的限定,应结合公司规模、股东人数、股东出任董事的人数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人数少,且居住集中的,可以适当规定较多的会议次数;股东人数多,且居住分散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多由主要股东出任的情况,可以适当减少会议次数。但股东会作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定期会议多者不亦超出二个月一次,少者亦不应
    2023-07-02
    306人看过
  • 如何解决股东会召集权纠纷
    股东会召集权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起诉方式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怎样投诉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纠纷无法投诉,可以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二、劳动纠纷可以找哪个部门劳动纠纷找以下部门解决: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投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处理途径有: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
    2023-06-28
    380人看过
  • 股东请求法院判令召集召开股东会纠纷
    马xx等诉阜康市商贸有限公司等未按公司章程按时召开股东会议请求判令找召集案[案情]原告:马xx,男,阜康县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告:田xx,男,阜康县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告:马xx,女,阜康县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被告:阜康县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xx公司)被告:杨庆,女,xx公司董事被告:侯xx,女,xx公司董事被告:林xx,女,xx公司董事被告:董xx,女,xx公司董事被告:陈xx,女,xx公司董事阜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xx公司于1999年12月成立。同年12月由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实行全员股东入股,股金以现金形式交纳,每股2000元,每人入股不得少于6000元,公司为股东出具统一样式的出资证明,出资证明可以内部转让;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召开,并要在召开会议的前十五日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全体股东;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
    2023-06-09
    366人看过
  • 公司股东会议召集权的法律分析
    深圳市上市公司天歌科技股东围绕着股东会议召集权展开的股权大战是2002年股市上的一个热门话题,天歌科技股东之间的纷争沸沸扬扬了大半个中国。虽然几度叫停的临时股东大会在历经曲折之后年初终于召开,但围绕天歌科技的不少疑云至今仍引发着各种各样的争论。天歌案虽然背后上演的是股权之争,却典型地反映了股东会议召集权这一问题的核心所在,并且引发了我们对司法介入公司内部事务的思考。公司股东能不能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司法如何排除股东会议召开的障碍?这些都是股东会议召集权要关注的问题。股东的会议召集权,是指股东认为有召开股东会的必要时,按照法律规定提请董事会召集会议,以及在董事会不同意该提议时,依法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因此,股东的会议召集权包括召集会议提议权和直接召集权(包括经或不经向董事会提议)。股东会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定期召开的,定期审议公司中的有关重大事项;一种是不定期召开的,有需要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时,
    2023-06-09
    125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
    律师解答:有权。有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4-05-10
    432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权人?
    召集权人,是指依法具有召集股东会开会权限的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权人,在通常情况下为董事会。并且,无论是股东会定期会议或是临时会议,都只能由董事会负责召集。但股东会的首次会议,以出资最多的股东作为召集权人。这种规定,似与公司法的其他规定难以协调,同时也不能适应公司活动实践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复杂情况。主要是:(1)代表一定比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否召集股东会。公司法规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临会议。而股东会的召集权属董事会,因而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应召集股东会。不过,在董事会不给召集时,公司法则没有规定具体有效的解决办法。对此,似应建立股东自己召集的制度。(2)董事或监事能否召集股东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1/3以上董事或任一监事提议时,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临会议,也就是董事会应召集股东会临会议。但如果董事会不作召集时,公司法也没有规定处理办法。这样
    2023-06-09
    1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召开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召集程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7
      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
    • 谁有权召集股东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3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39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由此可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利提议召开股东会。
    • 股东会临时会议召集、主持的顺序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 股东会召集程序是怎样的股东会召集程序的内容包括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而是一种法定程序。不经过这种程序即没有完成这种程序所要求的活动内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会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要是履行召集通知以及在召集通知中记载审议事项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其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应于股东会召开15日以前,将召集通知送达全体股东。召集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其内容应包括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 公司即将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召集程序有问题怎么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9
      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