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研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25:45 57 人看过

就本质而言,先行赔偿程序属于民事交易程序而非行政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程序来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而无需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也无需司法化。但为了实现先行处理制度的功能,先行处理程序又具有一定程度的规范性。我国的先行处理程序在某些方面缺乏应有的规范性,致使先行处理的效率功能难以实现;在某些方面则因过度规范化而缺乏可协商性,因此需要从这些方面加以改进。

【关键词】:先行赔偿程序协商效率过度规范化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但近来多有学者猛烈抨击甚至主张取消先行赔偿程序,先行处理制度面临着严重的正当性危机。[1]因此,在《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已是刻不容缓的今天,对先行赔偿程序进行整体性思考,澄清学界对它的误解,并对它的立法完善提出合理建议,已是《国家赔偿法》修改工程中不容回避的重大课题。本文拟以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有关先行处理制度为借镜,反思先行程序的本质与特征,并就我国先行程序的进一步完善提出若干设想,以就教于方家。

一、先行处理行为的法律属性

本质决定形式,不同的法律行为自应选择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要完善先行程序,必须首先定位先行处理的法律本质,即它到底是民事行为、行政行为,还是司法行为?

笔者以为,作为赔偿纠纷之解决手段的先行处理在本质上属民事交易行为,因此先行赔偿程序的本质就是民事交易程序,应该按照民事行为的逻辑来构建。美国的先行赔偿程序即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依美国法,赔偿请求人须书面提出赔偿请求,而行政机关则以通知书回应。通知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批准付款的通知,一部分为要求当事人签字寄回的收据。收据上载明当事人收到该款后,对国家和有关人员的一切请求不再存在。[2]对此,我们可以将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行为视为要约,其标的是行政机关支付赔偿金而请求人放弃诉讼权利。当行政机关通知同意这一赔偿请求时,这一通知可视为承诺;当行政机关通知承担部分赔偿请求时,这一通知可视为新要约,而赔偿请求人寄回回执则可视为对这一新要约的承诺;当行政机关以行为明确拒绝赔偿请求或赔偿请求人拒绝行政机关的新要约时,则表明民事交易不成功,赔偿请求人可通过司法途径来实现赔偿请求权。

先行处理的民事行为本质由赔偿事务双方的平等地位所决定。在先行处理事务中,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纵然在实际社会地位上不平等,但在法律上的意志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头上。此时行政机关决非针对赔偿请求人作出(单方面)决定的“法官”,而是与赔偿请求人相对并且平等的赔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行政强制力在此并无用武之地,行政机关也没有优越于请求人的意志。行政机关拒绝请求人的请求,就无法终结赔偿纠纷;赔偿请求人拒绝行政机关减少赔偿金额或方式的提议,也无法获得赔偿。即使行政机关以上级机关裁决或调解的方式来作出赔偿决定,这一决定也不具有单方强制力,不具有法官判决那样的效力,当事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不接受也不会面临国家制裁,因此赔偿决定只能和请求人的同意结合起来才产生法律效力。[3]基于这种双方意志的平等性,先行处理必然是一个双方协商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秩序不是靠服从而赢得的,而是靠协商来确定的”。

共2页:

共2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4: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确认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的前提条件
    何确定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前提条件?答:行政赔偿的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行政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须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一种制度。先行处理程序适用于单独提起赔偿请求时。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前提条件是损害行为违法的确认。确认途径一般分为两种:(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即作出行政侵权行为的机关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2)通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确认。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作出撤销或变更的裁判,则意味着对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获得了确认。但根据《最高
    2023-06-06
    195人看过
  • 刑事案件执行局执行程序的研究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
    2023-07-06
    235人看过
  • 研究行政诉讼的特殊之处
    (一)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二)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三)被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及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四)被告只能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或组织。环境行政诉讼特点是什么环境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环境行政诉讼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原告,以环境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的诉讼。环境行政诉讼是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一样,其原告都是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被告则是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的环境行政主体。(2)环境行政诉讼由环境行政争议引发。环境行政争议是指环境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争议双方是环境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争议针对的是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争议的核心在于确认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环境行政争议是启动环境行政诉讼的诱因和环境行政诉讼所要
    2023-07-02
    147人看过
  • 陕西省汉中市正确运用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依法及时公正解决行政赔偿争议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行政赔偿请求人申请行政赔偿时,须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一种制度,也是行政赔偿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项制度的确定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和手段,解决处理行政赔偿争议,既是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权利,又是一种侵权须赔偿的责任落实。因此,对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来说,抓好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实施至关重要。一、正确认识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在行政赔偿活动中的积极作用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的设立,尽管受到有些法学专家的质疑,认为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自己当自己的法官,更有甚者说是与虎谋皮。这些看法虽有失偏颇,但反映了社会对这项制度的关注。确立这项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有三方面:一是有利于在行政赔偿活动中体现便民、及时的处理原则。申请人只要合理合法地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即
    2023-06-06
    360人看过
  • 论行政赔偿先行程序的法律价值及其实现
    行政赔偿先行程序是我国行政赔偿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制度设计目的在于通过赔偿义务机关自行解决赔偿问题来达到便民、提高行政效率等目的。通过对行政赔偿先行程序的功能研究,进一步挖掘其内在价值,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参考。[关键词]行政赔偿先行程序法律价值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908(2007)1120133-01“成年人的逻辑就是法律。”一个国家以法律作为行事逻辑和准则,他才能说是成熟的。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和国家赔偿法的公布说明了在责任领域我国己趋向成熟,符合世界的发展潮流和价值追求。但法律制度和法律制度价值应是一种流与源的关系,认清一者可相互促进、共同进步,从法律制度出发探询法律制度的价值,从法律制度的价值出发激励法律制度本身不断发展,这才是对待这二者应有的态度,也是使法律制度不断进步的重要途径。一、行政赔偿先行程序的涵义与功能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采
    2023-06-13
    274人看过
  • 钢铁行业政策研究
    钢铁:碳中和政策将进一步压缩钢铁行业整体供给,并且可能对板材影响更大,同时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成为新的发力点。钢铁行业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量约18%,是除发电之外,整个工业生产活动中碳排放量最高的行业,所以要实现工业减碳,钢铁行业必然是着力点之一。工信部近期已经提出降低国内粗钢产量,减少钢铁行业碳排放的压力,也体现出政策对钢铁行业碳排放的重视。从钢铁生产线来看,钢铁主要分为长流程和短流程。长流程主要用来生产板材,采用铁矿石、冶金焦为原料,核心设备为高炉。钢铁行业再现债务违约经济下行、信用环境持续恶化,钢铁行业债券实质违约又添新案例。12月7日,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未能按期兑付12圣达债本息。这是继中钢股份在11月份第二次推迟偿债之后,又一家钢铁公司资金链拉响警报。近年来,不少钢企的负债总额、应收账款、应付债款等财务指标飙升,资金链着实捉襟见肘。钢铁行业苦度时日的窘境无疑也反映在了业绩
    2023-07-04
    398人看过
  • 非典防治中的行政补偿与赔偿问题研究
    [摘要]:为应对非典这一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强制检查、强制征用、强制隔离与治疗等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行为不论是合法行使还是违法实施都可能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限制或损失。根据公共负担平等原则,为平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这一不可抗力事件中的公共利益负担,国家应当对利益受损相对人进行行政补偿或行政赔偿。[关键词]:非典防治、公共负担、行政补偿、行政赔偿突如其来的非典型性肺炎(SARS)是一场重大的自然灾害。打羸防治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既要依靠科学,又要依靠法制。由于非典是一种新的传染性很强的疾病,再加上我国人口众多,流动性大,只有严格依法管理、依法防治,才能使整个防治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才能彻底切断疫病传播和扩散的途径,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也才能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与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
    2023-06-06
    218人看过
  • 行政上之损失补偿范围研究
    我国大陆学界在论述行政补偿问题时,习惯于从补偿范围和标准两方面来论述,但对于何为补偿范围,何为补偿标准未作明确地界定。严格地说,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之间存在着许多交叉,有时很难将两者明确区分开来。比如间接损失,既可将之归于范围问题,也可将之归属于标准问题。在其他国家,学者们大多不是从这两个角度来论述,我国一些学者似乎在某种程度上也放弃了这种研究思路。(注1)然而,为了尊重这种似乎是约定俗成的论述思路,方便于学术交流,笔者仍从这两个方面论述。但笔者在此首先对补偿范围和标准进行界定:补偿范围解决的是私人能否获得补偿的问题,侧重于说明国家在总体上承担补偿责任的种类,实际上就是行政补偿的体系;补偿标准解决的是给予受损人多少补偿的问题。依照这种界定,进而将间接损失作为补偿标准的一个问题来研究。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补偿的原则,实际上补偿原则与补偿标准解决的是同一个问题,即给予私人补偿的数额问题,因此海外
    2023-06-06
    4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原则与制度研究
    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第二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平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第三、适应违法行为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第四、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
    2023-07-08
    137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错误有赔偿吗
    行政处罚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行政处罚的原则1.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3.一事不再罚原则4.结合教育原则5.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6.申诉和赔偿原则7.处罚追究时效原则行政处罚程序错误1.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有问题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2.适用法律错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错误时,如本文前述案例,应当以局正式文件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
    2023-06-13
    128人看过
  • 民事国家赔偿的诉讼程序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没有民事赔偿。其实关于民事纠纷,并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的,如果发生了民事错判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司法途径请求法庭撤销判决,给已经造成的财产损失,要求当事人返还。民事国家赔偿时效的是多久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后不管案情是否有误都是不需要支付国家赔偿金的,《国家赔偿法》之中只规定了行政、刑事类型的国家赔偿。任何满足国家赔偿条件的情形,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
    2023-07-06
    206人看过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比较研究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适用主体、适用的阶段以及适用的程序。行政法属于实体法,适用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包括事前、事中、事后救济程序;而行政诉讼法主要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依据,适用于事后救济程序。因此,两者适用的主体、适用的阶段以及适用的程序存在差异。1.行政法属于一种实体法,而行政诉讼法则属于一种程序法。2、适用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法主要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依据;而行政法主要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公务行为的实体依据。3、适用的阶段不同行政诉讼法是审理行政案件时适用的程序法,因而是事后救济程序;而行政法是关于行政行为作出的依据;它于行政行为的全过程,不仅包括事后救济程序,也包括事前、事中程序。 行 政 法 与 行 政 诉 讼 法 的 区 别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适用的主体不同:行政法适用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而行政诉讼法
    2023-09-01
    4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起诉人研究
    行政诉讼当事人
    一、行政诉讼起诉人概述司法实践中原告必然是会引发诉讼程序的一方当事人,而起诉人只是有可能引发诉讼程序,不一定是诉讼程序的一方当事人。区分起诉人和原告,不仅是明确诉讼过程不同阶段的诉讼主体法律地位的要求,更是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权的需要。二、行政诉讼起诉人法律分析(一)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起诉人规定不健全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的是原告的诉讼权利,即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人要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要具备行政诉讼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该条件是行政诉讼起诉人成为原告的限制条件,而不是行政诉讼起诉人的限制条件。但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将行政诉讼起诉人与行政诉讼原告混为一谈,致使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起诉人起诉范围审查不合理《行政诉讼法》第41条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界定为起诉人的起诉要件
    2023-06-06
    361人看过
  • 行政裁决的案例研究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时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行政行为。如权属纠纷的裁决、侵权纠纷的裁决、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等。案例:由于被告某某区国土资源管理局、某某镇人民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对原告杨某某(八十多岁高龄)的房屋进行补偿,也未依法进行公告,后杨某某委托本律师代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拆迁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纠纷案,诉请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拆迁违法及依法赔偿。行政裁决后的救济途径是什么行政裁决后的救济途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
    2023-07-06
    237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研究院修建花费赔偿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8
      研究院拆迁的补偿拆迁主要有: 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2、经营损失的补偿。3、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 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研究的内容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7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行政案件的审判实行合议制。第4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均以合议制形式,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统计,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年来(1989-2008),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405085件,审结1401532件,大量涉及“官民”之间的行政争议得以化解,社会矛盾得以缓和,
    • 工伤赔偿程序问题研究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 为切实实现劳动者的工伤救济权,《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也是工伤保险赔偿必经之路,只有对职工伤害性质予以依法认定之后,才可能出现“工伤”赔偿问题。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申请对工伤性质予以确认的行政行为,工伤认定权归属于行政机关,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行政部门才具有工伤性质的决定权,没
    • 行政拘留能考研究生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5
      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或轻微违法行为,对于升学、参军、就业方面没有法律规定不可以,所以是不应受到影响的。所谓政审主要是对其政治观点与倾向性的太度审查,如果存违法犯罪记录则视为有过劣迹,其政治标准上不能视为合格或优秀。
    • 规定行政赔偿的赔偿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29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