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公证遗嘱的
有以下情形的公证遗嘱会被撤销: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办理遗嘱公证以后可以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也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且公证遗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公证处在证明该遗嘱时,应当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
三、遗嘱公证怎么做有效
1.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2.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3.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4.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n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n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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