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程序怎么启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23:12:43 272 人看过

针对执行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这一议题进行申诉。

若以自然人法人为诉讼主体的案件当事人、以及与案件处理结果直接相关的人员认为执行措施违返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此持有异议,他们应在整个执行流程尚未最终完成前,及时地向审查机构提交申诉申请;

然而,如果是针对执行的最终决定或是终止执行等手段提出质疑,那么必须在上述手段已经生效后方可提交。

对于涉及到具体执行标的的异议问题,应当在该执行标的的执行流程完全结束之前提交,倘若该执行标的的所有权已经被诉讼当事人所获得,那么同样要在执行程序终极之前提交申诉。

《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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