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追偿有时间限制吗
代位追偿是有时间限制的,参照民事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法律规定,因第三者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具体什么是代位求偿权?
1.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代位追偿权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
(1)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2)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3)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金额以其保险赔款金额为限,如从第三者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三、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
代位权诉讼的管辖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不能就代位权诉讼进行协议管辖、协议仲裁。首先,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只能通过法院的途径进行,也即只能通过代位权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这就排除了债权人与次债务人签订仲裁协议的可能性。其次,应当认为,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亦无权就代位权诉讼签订管辖协议。
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就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签订管辖协议或仲裁协议的,应认定对债权人不生效力,不影响代位权诉讼的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行使代位追偿权有哪些条件,代位追偿时效规定是什么
392人看过
-
债务追偿是否存在次数限制
495人看过
-
追诉孩子抚养权是否存在有效期限制?
362人看过
-
代位追偿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82人看过
-
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时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417人看过
-
代位继承是否存在法定时限或者期限
154人看过
-
是否存在追诉时效限制 in 涉税案件?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12逃税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构成会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不同的期限后,将不再受到追诉。这些期限如下: 1. 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后,将不再受到追诉。 2. 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经过十年后,将不再受到追诉。 3. 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后,将不再受到追诉。 4. 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经过二十
-
代位权行使方式的限制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8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除债权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还应包括以下权利:1、实体权利,具体包括物权.物上请求权.形成权.撤销诉讼.代位权。接受权.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中特留份权利人的扣除权2、诉讼权利,如中断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
-
继承是否有效,存在时间限制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30法定继承没有时间限制,可以在被继承人死后的任何时间内继承;遗赠继承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不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追偿权是否应当有追偿时间限制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9追偿权有时间限制。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能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是否存在法律规定来确定追偿权的行使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19需要追偿权的是法律赋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在行使之前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只有在专属于有追偿权的人提出主张时才具有法律意义,是一种不确定的债权。这种权利基于一定的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并只属于特定的民事主体。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犯罪分子还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