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02:38 76 人看过

请求权限制具有两种效力:一是请求权在请求权限制期间届满时消灭,即当债权人未在约定的请求权限制期间内提出请求时,请求权消灭;二是请求权限制是一种有效的抗辩,即当请求权限制期间届满时,请求权消灭请求权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有权拒绝对方的请求。请求权时效期满后,因诉权消灭而成为不可诉请求权,即罗马法上的自然债权。这种请求权不受法律约束和保障。因此,基于债权限制的效力,债务人取得抗辩权,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债权。但是,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因此,一方面,被请求人请求债权人自愿放弃请求权限制抗辩权的,仍然可以自愿履行债务,对债权人进行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接受赔偿,不构成不当得利。即使被请求人不知道时效期间届满的事实,也不能以不知道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返还。另一方面,在请求期限届满时,被请求人仍然可以根据道德或者公平的原则,对被请求人作出适当的赔偿,即所谓的道德请求,被请求人有权接受赔偿,但不构成不当行为。此外,虽然索赔限制是以合同为基础的,但它仍然是一种限制。根据时效制度的原则,时效只能由当事人主张,不能由法院援引。因此,法院或仲裁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般不能主动援引请求限制,只能在被请求方提出抗辩时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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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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