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45:44 90 人看过

一、货物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1.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二、货物质量保修制度

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建筑质量保修金的目的是为确保工程保修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是约束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的一项保证措施,因此,质量保修金应当在保修期限届满后方可处理。

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是为了担保竣工验收后的质量问题。

三、货物最低保修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屋面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2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如何规定施工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办法
    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和退还,并与承包人就合同条款中有关定金的下列事项达成一致意见:(1)定金的保留和返还;(2)定金保留的比例和期限;(3)定金是否应支付利息,如利息的计算方法;(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和计算方法;(五)定金保留、返还、工程维修质量和费用纠纷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索赔方法;(7)逾期退押金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由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可在财政部门或业主处预留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押金连同交付的资产一并移交使用人管理,使用人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的责任。如果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的方式,开发商和承包商可以约定将保证金委托给第三方金融机构。目前应执行《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2023-05-07
    498人看过
  • 药品供货质量保证合同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进货单位:???????????(简称乙方)(一)、甲方义务1、甲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4、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二)、乙方义务1、乙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三)、协议说明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
    2023-04-23
    357人看过
  • 对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进一步理解
    1、质量保修金与质量保证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来源不同。保修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于保证工程维修的资金,它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工程款。2、而保证金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前,由施工方预先付给建设单位的用于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它来源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预收了这笔质量保证金后,作为工程量的一部分再支付给施工单位,因而是一种变相的垫资施工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严禁带资承包工程和垫资施工的通知)规定,属无效行为,有关部门应按规定追究行为人的相应责任。因此,施工单位不必等到保修期届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可以要求返还质量保证金及法定孳息。一、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的区别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常常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出现,我们又称为“质
    2023-04-05
    231人看过
  • 购买货物尚未支付质保金货物所有权归谁
    一、购买货物尚未支付质保金货物所有权归谁二者之前一般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如果约定保金支付后转移所有权的话就另当别论。二、质保金是指什么意思质保金,是指对工程任务或产品质量保证的一个保证押金,在一段时间内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将退回产品的制造商。质保金制度也是保障业主产权权益的一个方法。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三、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
    2023-05-06
    493人看过
  • 货物质押担保的方式
    质押担保可分为质押担保融资质押担保融资的运作主要是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贷款、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融通仓服务、融资企业提供质押物和提出贷款申请.三方协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融资企业在协作银行开设特殊账户,并成为提供融通仓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会员企业。质押担保融资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或待销售的产成品进人第三方物流企业设立的融通仓,同时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进行货物验收、价值评估及监管,并据此向银行出具证明文件;质押担保银行根据贷款申请和价值评估报告酌情给予生产融资企业发放贷款;融资企业照常销售其融通仓内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确保其客户销售产品的收款账户为融资企业在协作银行开设的特殊账户的情况下予以发货;收货方将货款打人销售方在银行中开设的特殊账户;银行从生产经营企业的账户中扣除相应资金以偿还贷款。如果生产经营企业不艘行或不能履行贷款债务,银行有权从质押物中优先受偿。这一资金融通方
    2023-03-17
    75人看过
  • 水利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缴纳有何规定
    1、水利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有何规定?据介绍,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管理,落实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维修责任,现将《水利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下:根据《工程造价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维修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用于保证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的资金缺陷责任期内的建设工程。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返还等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与保证金有关的下列事项: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存款是否计息、付息等,利息的
    2023-05-07
    461人看过
  • 货物质押如何确定货物权属
    一、货物质押如何确定货物权属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质押仅仅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并不必然导致物的权属发生变动。因此,货物被质押之后,货物仍然属于出质人,只是出质人对该物的支配受到了限制,丧失了占有该货物的权能,但出质人仍然是该物的所有权人。出质人如果要将该货物的物权转移的,不得使质押货物遭到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有权对质押物进行拍卖、变卖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优先受偿或提存。二、质权人能否处分质押货物不能。质权人对该物的占有依据的是质押货物为债务的担保,而不是对该货物享有所有权,因此,质权人不能任意处分质押货物。质押人不但不能任意处分该货物,还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货物的义务,质押货物产生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三、货物质押的期间货物质押的期间应该怎么确定呢?货物设立质押所形成的质押担保合同关系是从
    2023-05-06
    148人看过
  • 走私货物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走私货物的量刑标准有以下几点:1、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走私货物、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3、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经处理多次走私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和偷逃货物的应纳税额处罚。帮助他人运输伪造古董可能涉及走私罪。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特殊形式有哪些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特殊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
    2023-07-07
    99人看过
  • 202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规定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相关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2024-04-07
    315人看过
  • 合同质量保证金条款怎么写以及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一、合同质量保证金条款怎么写合同质量保证金条款应当写明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等。质量保证金是合同一方就所供货物的质量向对方所作的一种承诺。货物的质量符合约定,那么购买方就必须向对方给付该款项;若货物质量不合格,应当将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来处理,假如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大于质量保证金的,交付货物的一方可以请求作相应的调整,在调整后给付质量保证金的一方仍应给付剩余部分。如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没有与违约条款并存的情况下,其性质类似违约金,可以违约金规则来处理。二、合同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建筑领域工程中,合同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
    2023-06-22
    272人看过
  • 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金规定
    保险有关事项:(1)保险金额,一般是以一次运输物资的价值计算。具体有两种:即可按货价,发货票及调拨单上价格计算;也可按货价加运杂费计算。(2)保险期限,以整个运输过程为准,有启运日期、到目的地为终止期(不受时期限制)即:以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终止。(3)保险费: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基本险或综合险,运输工具货物种类及运程等计收保险费。变更及索赔事宜:在改变运输工具、运输线路、保险货物、增减保额等情况下,可书面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批改。被保险人申请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及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救护货物直接费用单位。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赔付。
    2023-04-24
    329人看过
  • 货物质量不合格引起的纠纷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2023-06-09
    411人看过
  • 项目质量保证金如何确定
    一、项目质量保证金如何确定工程中的质量保证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所谓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规定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修复费用,需要由施工方承担,质量保证金就是说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相关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够的部分在向施工方追偿。如果质保期内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完后退还给对方质保金。二、什么是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
    2023-06-06
    118人看过
  • 进出口货物物品走私量刑规定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既遂的量刑,具体如下:1、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犯本条规定的罪行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处以罚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量刑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量刑规定是: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
    2023-07-02
    14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
      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招标规则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所有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或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金额的5%收取;待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不加利息),中标的投标人待签定正式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与我公司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约期满中标人提供质量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 货物质保金由于质量问题还需要还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1.货物质保金是不加增值税费的, 2.“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3.如果是收到销售货物的质保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单位质保金; 4.如果是支付销售货物的质保金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单位质保金。
    • 货物质量违约金如何计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1
      货物质量违约金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的约定来进行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关于违约金的具体的数额作出约定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不高于实际损失的30%来进行计算。
    • 货物质量规定约定不明的争议如何解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6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 此时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依法予以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
    • 施工方质量保证金约定怎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8
      1.施工方质量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