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8:11:12 53 人看过

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已经变更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代替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为使劳动能力鉴定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工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做出更加客观、科学的技术鉴定,在总结分析10余年工伤评残实践经验基础上,对GB/T16180—1996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与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法规制度相配套,将原标准更名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并对以下技术原则作了调整:——增加了总则中4.1.3医疗依赖的分级判定;——取消了总则中关于工伤、职业病证明的规定;——取消了总则中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伤残类别增加了十二指肠的损伤,同时取消了单列的耳廓缺损;——智能减退改为智能损伤,增加记忆商(MQ)判定指标;——取消了利手与非利手的表述;——增加了低氧血症的判断标准;——增加了活动性肺结核诊断要点的判定;——增加了大血管的界定;——增加了瘢痕诊断的界定;——增加了贫血诊断标准与分级;——修订了6.4.1肝功能损害的判定与分级;——修订了6.5.4中毒性肾病和6.5.5肾功能不全的判定指标;——取消了辅助器具如安装假肢的表述;——修订了人格改变的判定基准指标;——全身瘢痕的最低下限由30%修改为5%,但1%;——对附录A判定基准补充的A.1智能损伤表述内容作了调整;——取消了判定基准补充的A.3人格障碍与人格改变的表述,同时增加了“与工伤、职业病相关的精神障碍的认定”的表述;——伤残条目由470条调整为572条;——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对“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的表述改为“于国家工伤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满……”,达到与相关法规相衔接,以便于判断与执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的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归口。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院、北京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市红十字朝阳医院、北京市宣武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市安定医院、北京市口腔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北京市安贞医院、北京市儿科研究所以及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安寿、李舜伟、田祖恩、张寿林、游凯涛、鲁锡荣、朱秀安、杨秉贤、安宗超、白连启、陈秉良、刘磊、吕名端、宫月秋、姜宏志、李锦涛、李忠实、梁枝松、沈祖尧、隋良朋、孙家帮、严尚诚、杨和均、于庆波、赵金垣、左峰、张敏、陈泰才、任广田、赵振华。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摘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8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劳动能力鉴定不合格的会有工伤和职业病吗
    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共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级,最轻的为十级。一、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2年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相关内容为标准并以此来进行划分伤残等级。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也会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将残疾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二、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一共分为几级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具体请参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交通事故以及造成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023-04-12
    229人看过
  • 工伤职工如何鉴定劳动能力
    一、工伤职工如何鉴定劳动能力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三、人身损害赔偿能否使用劳动能力等级人身损害赔偿与劳动能力等级不是同一个概念,分别
    2023-04-22
    417人看过
  • 关于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列支问题的通知
    津劳办〔2005〕205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集团(总公司),区、县劳动保障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伤和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规定,现就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列支问题通知如下:一、劳动能力鉴定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与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旧伤复发的确认,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和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所发生的用费。二、2004年1月1日以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按照现行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费票据,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200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工伤以及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3-04-22
    226人看过
  • 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工伤职业病需要材料有哪些
    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一级标准是面部重度毁容,二级标准是有严重的器官缺损、畸形等等。工伤职业病需要材料有当事人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一、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具体如下:1.一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2.二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3.三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4.四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5.五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6.六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2022-07-07
    106人看过
  • 广州开发区职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基层鉴定程序:(一)需要鉴定的伤、病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索取诊断证明及有关检验材料。(二)单位劳鉴会或小组(无此机构的单位,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下同)。根据市的伤、病鉴定标准,应在接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十五天内对当事人作出是否终结,或者已恢复劳动能力,或者需疗养等有关结论,并通知当事人。单位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劳动鉴会(小组)鉴定的意见给予安排复工,或调换适当工作,或继续疗养。(三)本单位劳鉴会(小组)对伤、病案如不能作出恰当结论,最迟在受理期满后第一天报送区医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处理。(四)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结论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区医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处理。二、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程序:(一)凡需报送区劳鉴会鉴定、确认的伤、病或个人申诉书,由当事人重新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2023-06-16
    151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最新标准)
    目前,我国遵照执行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两部分。劳动功能障碍共分为十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六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轻度功能
    2023-06-04
    299人看过
  • 十级伤残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a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注:2为平方);3)全身瘢痕面积50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注:2为平方);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
    2023-06-10
    116人看过
  • 如何办理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序的等级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书面申请报告;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3、医疗机构诊治的工伤的有关资料(需提供原件)。二、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加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3)章。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及时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并同时告知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再次
    2023-06-07
    320人看过
  • 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交通事故中的检验、鉴定的证据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会影响交通事故索赔的数额。在交通事故中,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酒精含量检验、尸体检验、伤残鉴定、痕迹鉴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一并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这样可最大程度维护权益。在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二、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
    2023-02-28
    132人看过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哪些材料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如下: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3.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4.标准依据不同。5.使用目的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目的是获取相应的工
    2023-03-30
    292人看过
  • 工伤能评几级伤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GB/T16180-2006代替GB/T16180-19962006-11-02发布2007-05-01实施2006年,国家发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了,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下即是一至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规定。附录B规范性附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B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9.
    2022-11-05
    303人看过
  • 工伤鉴定中的劳动能力鉴定:通用标准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鉴定标准的具体内容1)人格改变;2)单肢体瘫肌力4级,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4级;5)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6)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7)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9)面部烧伤植皮1/5;10)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11)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12)全身瘢痕面积20%;13)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15)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总体
    2023-07-02
    237人看过
  • 职业病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认定标准
    1、国家标准2006年,国家发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这是新的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10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2、最新标准为使劳动能力鉴定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工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做出更加客观、科学的技术鉴定,在总结分析10余年工伤评残实践经验基础上,对GB/T16180—1996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与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法规制度相配套,将原标准更名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并对以下技术原则作了调整:——增加了总则中4.1.3医疗依赖的分级判定;——取消了总则中关于工伤、职业病证明的规定;——取消了总则中关于重新鉴定的规定;——伤残类别增加了十二指肠的损伤,同时取消了单列的耳廓缺损;——智
    2023-03-31
    270人看过
  • 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制定工作全面启动伤残程度将按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确定工伤.职工伤残鉴定将有新标准
    国家《工伤保险待遇。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中新情况的不断涌现,这~标准自身的缺陷日益显现:一是各科目之间标准平衡不够,宽严失当。二是有些规定比较原则,缺乏解释,实践中不易操作。三是有些规定强调主观因素较多,对客观检查因素要求少,鉴定结论客观性不够。四是有些规定在当时条件下还缺乏该科目下的具体的小标准。这些缺陷和不足,在实践电容易引发争议,迫切需要对现行标准进行修改,制定新的《标准》。王东进说,目前,制定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具备了很好的条件。一是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明确授权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二是标准制定工作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现行标准实施近10年来的经验和问题成为制定新标准的宝贵财富。三是制定标准和将来实施标准都有了组织保障。工伤保险三支队伍建设,特别是劳动能鉴定队伍建设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王东进强调,要保证劳动能力
    2023-06-05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企业职工工伤病伤鉴定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6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企业职工工伤病伤鉴定标准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自己参考下面的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GB/T 16180—2006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损害、功能障碍与残疾”的国际分类,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残疾分级原则和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代替GB/T 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本标准参考
    • 职业病鉴定标准工伤怎么鉴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6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三级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四级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生活能自理者。八级轻度功能障碍,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生活能自理者。
    • 属于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3
      我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病、非因公负伤劳动能力鉴定条件有以下两点:一、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为申请的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二、男性年龄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的,方可以申请。
    • 工伤职工鉴定劳动能力的基本标准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19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