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诉讼受理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5:33:15 203 人看过

行政赔偿诉讼受理的范围是: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诉讼主体是否适格

诉讼主体不适格法院不会受理案件,会驳回起诉。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原告需要识别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

二、行政诉讼条例可以起诉驳回起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之后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即可。起诉的条件为原告主体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三、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多久

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过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如下: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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