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涉外、涉港澳台居民、涉华侨、出国人员婚姻登记授权的通知-法律法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0:41:51 372 人看过

发文单位:浙江省民政厅

文号:浙民事[2004]201号

发布日期:2004-12-1

执行日期:2004-12-1

各市民政局:

经研究,对涉外、涉港澳台居民、涉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工作,继续授权各市民政局负责办理。授权时间从2005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

二00四年十二月一日

浙江省民政厅

与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流程怎样?

香港和澳门回归已经有十多年了,很多人以为如果跟港澳台人士结婚就应该与国内结婚一样。确实与港澳台人士结婚跟国内结婚大体的流程都差不多,只不过具体的流程和准备的资料有所不同而已,这点需要结婚双方注意。

通常来说,大陆这边的人与港澳台或者外国人结婚大致有以下流程: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法定的证件;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由此可知,与港澳台人士结婚在流程方面与国内结婚并无二异,只不过需要的资料证件有所不同,如果对于相关流程仍有疑问的话,建议登记之前咨询一下涉外结婚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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