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犯罪人放宽适用假释的制度设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1:22:07 257 人看过

未成年犯罪人适当放宽假释的条件,是现代世界各国刑事立法的普遍做法。我国刑法有诸多条款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人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行刑原则,但在适用假释制度上却没有特别的规定,没有体现刑法对未成年犯罪人这一特殊群体加以特殊刑罚保护的刑事立法精神。为贯彻对未成年犯罪人从宽处罚的原则,应当注重对未成年犯罪人假释的适用。在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假释时,建议从制度上做以下设计:

一、完善假释监督考察制度

我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人员,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考察。这一规定,虽然职责明确、关系清楚,但公安机关本身承担着较多的社会职能,任务繁重,现行警力严重不足,再将被假释人员交由其考察,公安机关往往无暇顾及,在实践中易出现监督考察不到位,从而使得刑法的这一规定流于形式。因此有必要完善假释监督考察制度,具体建议如下:1.建立专门的假释监督考察机构,使监督考察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司法行刑的精神,假释人员的管理应属于司法行刑改造职责的延伸,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部分。可以考虑在司法干警和司法助理员队伍的基础上建立专业的假释监督考察队伍,对未成年假释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管和考察。2.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假释志愿服务制度。应当逐步建立起一套招聘、培训、使用志愿人员的制度,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来对未成年假释人员进行监督和考察,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社会援助,以弥补专门机关监管带来的空档和漏洞。尽可能地在帮助未成年假释人员的同时给予其一定的生活、精神上的帮助,使他们早日走出心理阴影,适应社会。3.细化假释考察内容,增强假释考察的可操作性。除刑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四项行为规范外,还可以增加一些更具操作性的事项。如:被假释人员不得从事某些职业,不得常去某些场所,不得与某些人为伍,不得持有能便利实施犯罪的物品等。4.建立假释保证金和保证人制度。假释监督考察机构可视假释人员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要求假释人员亲属提供假释保证金。根据假释人员在考察期的行为表现,对保证金进行不同处置。另外,还可以建立保证人制度。保证人要符合下列条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与本案无牵连。保证人在假释保证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假释人员遵守考察规定。5.规定假释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指定义务。在假释期间,假释人员并没有改变其犯罪人身份,因此,假释人员在考察期内,除遵守法定的行为规范外,仍应定期履行一定的公益义务。

二、应根据未成年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的表现灵活的规定假释考验期

我国刑法第八十三条对假释的考验期限做了明确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刑法对假释考验期限的规定,没有考虑到服刑人员在生理、心理、主观恶性等方面的差别,显得过于僵化。法院在适用假释时,对假释考验期限没有自由裁量权,不利于刑罚个别化原则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实现。为了更好地调动犯罪人接受改造的积极性,有必要区别不同情况对假释考验期做出相应的调整。假释考验期应当以被假释人员是否具有或具有多大程度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为标准,对假释考验期做出弹性规定,以便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同时,应当赋予法官对假释考验期期限长短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便使法官根据被假释人员的具体情况做出灵活裁断,更好地发挥假释的实际效用。

三、完善对未成年犯罪人假释后的保障制度

假释人员虽然回到社会上服刑,但仍然背负着罪犯这个沉重的十字架,会遇到就业、婚姻、家庭生活等方方面面的现实困难,这些困难常常使他们自暴自弃,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对未成年犯罪人建立完善的假释后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假释监督机构在对被假释人员进行监管考察的同时,还应对其提供心理、物质和社会生活技能等各方面的帮助,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增强适应社会的信心与能力,以使其尽快适应社会。同时建议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假释保障金,这笔资金可以以社会慈善募集的方式获得,也可以由国家财政进行补贴,以使一些假释后无家可归,生活没有保障的假释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定期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金使他们渡过难关。

四、对未成年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内应规定严格的假释撤销条件

我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了撤销假释的三个事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宣告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这样规定从有利于未成年犯罪人回归改造的角度看,过于严格。因此,为实现假释人员的行刑社会化,尽量维持假释已取得的效果,有必要对该规定进行修改:1.对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区分所犯新罪是轻罪,还是重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只有所犯新罪为故意犯罪,并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应当作为撤销假释的条件。2.对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宣告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形,为维持人民法院假释裁定的稳定性和假释已经取得的效果,应当对发现的漏罪进行区别对待,如果发现的漏罪是严重的故意犯罪,应当撤销假释。如果是过失犯罪又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可以不撤销假释。3.对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罪的情形,因为假释所涉及的是刑事责任的实现问题,在假释考验期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构成犯罪,应根据假释人员在假释考验期内违法行为的轻重不同而做出不同的决定。不应将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作为撤销假释的事由。

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

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如下:

1.被判处拘役的。

2.属于累犯的。

3.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4.因为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2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累犯制度适用于未成年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作为累犯。其直接的法律后果是未成年罪犯,即使再有犯罪行为也不再作为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犯罪错的未成年人更好地体现以教育为主的方针,便于他们以后顺利地融入社会,成为服务社会的有用之材,是国家给予未成年人的一个特殊宽宥待遇。符合累犯制度的立法精神累犯从重处罚制度的设定,是为了严厉惩处少数受过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一定时间内再次实施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的量刑制度。累犯较之初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更大,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严重。但是,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不应断章取义地抛开其他情节,单独衡量其犯罪行为本身,而是要结合各种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再者,《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每一罪刑单位的法定刑均包含有期徒刑,如果将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理解为对其犯罪行为应当判处的法定刑,则势必扩大累犯适用的范围,显然
    2023-07-25
    302人看过
  • 累犯制度是否适用于未成年犯罪?
    累犯属于我国刑法量刑制度中的一种。一般来说,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分子如果不满18周岁犯罪,不作为累犯。其直接的法律后果是未成年罪犯,即使再有犯罪行为也不再作为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我国刑法规定了几大非常重要的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累犯制度不适用未成年的规定,恰恰就是贯彻我国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未成年人犯罪能成立特别累犯吗未成年人犯罪不能成立特别累犯。累犯对年龄有着严格限制,未满十八岁的人不能构成一般累犯,所以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类特殊犯罪,只要犯罪时是未成年的,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也不能成立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
    2023-07-01
    412人看过
  • 累犯制度不宜适用于未成年人
    普通累犯制度《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普通累犯构成的条件是:主观条件。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罪刑条件。前罪后罪所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特别累犯制度《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殊累犯构成条件是:前罪和后罪均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的轻重不受限制;前罪和后罪间隔时间长短没有限制。累犯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和假释。未成年人可构成累犯不尽合理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看,未成年人可以构成累犯,不但从重处罚,而且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这与立法原意相悖,也与刑法所体
    2023-04-25
    252人看过
  • 累犯的制度适用于未成年吗
    累犯的制度是否适用于未成年不适用于未成年人,由于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具有一定的限制,容易出现反复,因而再次犯罪的未成年犯罪人,未必就属于主观恶性较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未必就一定要适用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假释原则。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23-06-11
    420人看过
  • 累犯制度是否适用于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能否构成累犯,各国规定不尽相同。我国现行刑法将未成年人规定于累犯的范围之内,笔者认为该规定不尽合理,值得探讨。现行刑法中累犯的构成条件普通累犯制度《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普通累犯构成的条件是:主观条件。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罪刑条件。前罪后罪所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特别累犯制度《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殊累犯构成条件是:前罪和后罪均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的轻重不受限制;前罪和后罪间隔时间长短没有限制。累犯的处罚: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适
    2023-06-02
    327人看过
  •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
    1、未成年罪犯认罪服判,遵守教育改造规范,积极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可以视为“确有悔改表现”。未成年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减刑;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认罪悔罪,并有真诚悔罪的实际行动,也可予以减刑,同时相应地缩减缓刑考验期。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未成年罪犯,二年期满,符合减刑条件的,应即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对未成年罪犯减刑时,原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
    2023-08-03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对未成年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假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4
      根据我国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综上所述,对未成年的犯罪
    •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1-01
      1、关于封存的对象 适用主体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注意的是,年龄标准中强调“犯罪时”,说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针对的是发生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即使被发现犯罪行为或在判决时已满十八周岁,也应对该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范围 即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具体包括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驱逐出境
    • 累犯制度是否适用于未成年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4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实施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31
      1、关于封存的对象 适用主体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注意的是,年龄标准中强调“犯罪时”,说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针对的是发生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即使被发现犯罪行为或在判决时已满十八周岁,也应对该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适用范围 即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具体包括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驱逐出境
    • 累犯与未成年人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能否适用减刑、假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中的一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十三条规定: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