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不明的情形时应如何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5:13:39 309 人看过

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一、精神病人造成损害监护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精神病人造成损害监护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自己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监护人应当监护人外,监护人应当赔偿不足部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父母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资格的需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当监护人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被监护人造成不利影响时,根据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履行哪些义务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该遵守的义务有: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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