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者阻止请求权的时间(或程度)不同
如果是永久性抗辩权,产生的是永久性阻止请求权行使的效力;如果是暂时性抗辩权,产生的仅是暂时阻碍请求权行使的效力,无论行使多少次,也不发生永久阻碍请求权行使之效力,请求权于适当时候仍得以顺利实现。拿赠与人穷困抗辩权来说,赠与人经济恢复后,受赠人能否请求其履行,依这一权利属永久性和属暂时性得出的结论是完全不同的。
2、二者的消灭事由不同
永久性抗辩权和暂时性抗辩权共同的消灭事由仅有两项:请求权消灭或者抛弃抗辩权。除此之外,永久性抗辩权再无任何其他的消灭原因。但是,对于暂时性抗辩权而言,还可因产生暂时性抗辩权的基础原因消失而消灭。例如,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在对方无对待给付时,一方拥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是待对方为对待给付之后,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础原因消失.该同时履行抗辩权即消灭。
从文面意思我们也能看出一时和永久在时间上面就有很大的区别,一时抗辩权是指在抗辩事件的产生到结束这段时间的权利,而永久就是一直存在的权利不会因为事件结束而结束,在合同抗辩权中几乎没有永久抗辩权的存在。
一、抗辩权与否认权的区别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狭义的抗辩又称为否认权,是抗辩人不承认对方享有有效的请求权,而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不成立(或者已经消灭)。
抗辩权与否认权的区别是: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碍请求权的行使;“狭义的抗辩”之功能则在于否认对方的请求权。
2.在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待当事人主张依职权主动适用“狭义的抗辩”;但抗辩权必须由抗辩权人主张,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适用。
-
区分永久抗辩权和暂时抗辩权的意义何在
171人看过
-
一时性抗辩权的种类
183人看过
-
一般抗辩权的性质
492人看过
-
自然债务永久抗辩权是什么,一时抗辩权是什么
445人看过
-
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124人看过
-
抗辩权与抗辩在民法中的含义和区别
110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一时性抗辩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一时抗辩权一般有以下几种:[1] 其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如买卖合同,出卖人在买方未支付价款之前,有权拒绝交付并继续保留已出卖的标的物。 其二,检索抗辩权,亦称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诉诸强制执行,或在有物权担保时先执行物权担保,只有当前两种情形仍不能满足债权时,保
-
哪些是一时性抗辩权,一时性抗辩权有几种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8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
-
永久之抗辩权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0抗辩权的类型有两类, (1)一时性的抗辩权,有5种: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混合担保时)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提供物保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 (2)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只有一种,就是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
抗辩权的性质顺序抗辩权的效力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1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抗辩,为何种性质之抗辩为权利否定之抗辩抑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之抗辩仅就条文文义,难以得出正确结论,该条明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处,所谓“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究为何义至少可以作如下两种解释:一种为对方无请求权,故可拒绝其履行要求;另一种为自己享有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故可拒绝其履行要求。二.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顺序履行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