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浙地税法[1999]22号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已于1999年4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实施好这部法律,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对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进行了具体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也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21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自觉地将税务行政行为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各级地税机关要把做好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各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要以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通知,使他们充分认识实施《行政复议法》的重要意义,熟悉《行政复议法》的各项规定,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各地要结合实际对行政执法人员和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人员进行分级分批的培训。培训工作应在今年底前完成。
三、为了正确实施《行政复议法》,根据总局《通知》精神,各级地税机关要对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凡不符合法定权限或没有法定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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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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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机关是哪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1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二)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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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怎么规定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30国税局属于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因此,对于县国税局作出的税收有关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向市国税局申请。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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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总局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1.目前如果国税局行政复议的话,一般国税局属于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因此,对于县国税局作出的税收有关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向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就是向市国税局申请。相关规定如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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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成文日期: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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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8国税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如下,一、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