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破产法》的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即将取消,按照国务院2005-2008年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安排,全国最后2116家企业抢在国家将于2008年关闭政策性破产通道前,纷纷抢搭最后的一趟末班车。
国企政策性破产开始进入倒计时,国企或将迎来新一轮破产潮。
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刚刚获得人大通过后的第5天,湖北7家国企踏上了政策性破产的末班车。
9月1日,湖北省国资委对外宣布:东风轮胎集团公司、湖北蒲纺三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行车一厂等7个特困劣势企业,正式通过国家严格审查,获准实施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
湖北启程的第一列车
一切来得有些突然。
9月7日,记者闻讯赶往武汉自行车一厂,留守的余厂长对于自己的企业被纳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行列的消息感到十分突然。
我也是前两天才从报纸上得到这个消息的。
据介绍,1978年9月正式成立的武汉自行车总厂,由自行车一厂、二厂组成。分别承担28英寸永光牌和26英寸黄鹤牌自行车的生产、组装任务。最好的年份,总产值达到5320万元,利润298万元。一度是武汉市的创税大户。
9月1日,湖北省国资委对外宣布:东风轮胎集团公司、东风(十堰)轮胎有限公司、湖北蒲纺三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蒲纺三元印染有限公司、武汉市第一针织厂、武汉自行车一厂、武汉金属压延厂等7个特困劣势企业,正式通过国家严格审查,获准实施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与7月26日省国资委披露的名单有所变更的是,荆襄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石煤炭矿务局、咸宁市化学纤维厂和咸宁卷烟厂榜上无名。
而此时,在中国自行车市场上驰骋了28年的永光自行车早已锈迹斑斑,停止了转动。现在只有留守的一部分工人在搞些其它的生产加工。余厂长说。
据湖北省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自1994年国家开始试点以来,全省共有585个(全口径统计)项目列入了国家计划,核销国有银行、金融机构呆坏账和不良债权总计130.6亿元,妥善安置职工59.73万人,处置利用资产328.31亿元,减少负债352亿元。此次被纳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行列的7个企业分布在武汉、十堰、咸宁等3个城市,涉及职工总数23260人,可核销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呆坏账和不良债权18.94亿元。
按要求,政策性破产的国企破产财产,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职工可享受提前5年退休的优惠政策;对大龄下岗职工、双下岗职工、特困下岗职工采取特殊政策,助其再就业。而且,企业关闭破产方案需经职代会审议的,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关闭破产所需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实施破产关闭。
据悉,这次上榜的7家,只是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006)4号文件下达后,湖北踏上政策性关闭破产末班车的第一批国企。到2008年底,湖北省共有31家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将采取非市场化债务清算的方式完成政策性破产。涉及武汉、黄石、十堰等7个市,职工81748人。
或将引发新一轮破产潮
8月27日,经过12年的起草和审议,《破产法》最终以157票赞成、2票反对、2票弃权的高票表决获全国人大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随着这项法律的实施,作为国有企业最后保护伞的政策性关闭破产也将于2008年底退出历史舞台。除已列入国务院总体规划的政策性关闭破产2116户国有企业外,其余约10万户国企将失去特殊照顾,这就意味着,今后国企只能依据企业破产法,选择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据了解,国企政策性关闭破产始于1994年。到2004年底,全国共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484户,核销金融机构债权2370亿元,安置关闭破产企业职工667万人,消灭亏损源1341亿元。
根据(2006)4号文件精神,国家对政策性关闭破产做了新的总体规划:一是新增1610户拟关闭破产企业,涉及国有金融机构债权1502.6亿元,职工228万人;二是目前已送各国有金融机构审核的拟关闭破产企业,共506户,涉及国有金融机构债权769亿元,职工123万人。今后三年里,政策性关闭破产2116户国有企业,涉及国有金融机构债权2271.6亿元,职工351万人。
至于谁将进入政策性关闭破产名单,先由各省上报,全国领导小组然后按规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和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其重点是: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西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和资源枯竭煤矿关闭破产;继续做好有色金属困难企业关闭破产的收尾工作。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期限为2006年至2008年。湖北省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说。
随着2008年关闭政策性破产通道的即将关闭,全国特困劣势企业纷纷抢搭最后一趟末班车。有关专家预言,中国或将迎来新一轮破产潮。
记者从山东省国资委获悉,该省列入国家国企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和规划外申报的项目共有66个,涉及职工15.14万人。
上海涉及的破产项目有13户。其中,上海地方企业7户,上海汽车总公司接收中国汽车总公司下属企业中的3户,中国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在沪企业3户。13户破产项目负债总额为36.7亿元,需核销银行呆坏账21.3亿元,在职职工总数为24061人。
甘肃省新一轮国企改革目标是:66户国有企业进行政策性破产;四川省在2008年以前拟实施项目52个,集中在煤炭、机械、丝纺行业,涉及职工12万人。
黑龙江省此次列入计划的145户破产企业共需安置职工30万人,核消金融机构债权193亿元,拟破产的企业户数、金融机构债权数额、职工人数等项指标将超过此前十年全省政策性破产的总和。
因此,国有特困劣势企业实施的政策性关闭破产或将引发新一轮破产潮。武汉大学的一名教授预言道。
一、破产法留守人员工资如何计算
1、破产企业的留守人员因未中断就业,不属于享受失业救济的对象。他们的劳动报酬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4条第一款第一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法[经]发〈1991〉35号)第66条"企业破产法第34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费用,包括破产企业留守人员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及清算组的必需费的规定执行。
2、《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1992]第4号)第38条也明确规定"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待计入清算费用,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据此,破产企业留守人员不能享受失业救济且应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报酬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应由企业现有财产优先支付,而不应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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