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能并存吗
我国有一事不二罚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折抵刑期。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标准为《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管理相关法律,刑事处罚的标准为《刑法》。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酒驾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的吗
酒驾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其中罚款和拘留都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是否并罚
115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是不是可以一并处罚
404人看过
-
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不能同时处罚是不是
135人看过
-
是否存在行政处罚和解
462人看过
-
我想询问一个关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问题,刑事拘捕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315人看过
-
2笔行政处罚合并违章处罚行政处罚共几种
10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都是刑事拘留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当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罪分子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的类型包括:(1)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竞合时,怎么处罚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71、目前如果刑事案件行政处罚的话,具体来说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时,不应当受“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约束。 2、在处罚的执行上应当适用同种类处罚不叠加计算的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
-
刑事罚款与行政罚款和并处罚金有什么区别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1现在这个行政罚款和刑事并处罚金的区别的,具体来说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
-
刑事行政处罚并行的话有什么处罚标准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6《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首先,我们需要确定“不同类型的人”是否为刘某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且受其控制,如果是这种情况,则构成组织卖淫罪。如果仅是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构成介
-
行政处罚和刑罚能否折抵刑期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0行政处罚和刑罚都是以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为前提的,对违法构成要件的要求也相似,只是程度不同,对自然人的处罚方式都有人身罚和财产罚,同时由于人身罚、财产罚都是代表国家实施的,因而在实施刑事处罚前如果已经实施了行政处罚的,可以相应折抵。《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