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企业主要是指什么样的企业
广义的中央企业有以下企业:
一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企业,从经济作用上分为提供公共产品的,如军工、电信;提供自然垄断产品的,如石油;提供竞争性产品的,如一般工业、建筑、贸易等;
二是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管理的企业,属于金融行业;
三是由国务院其他部门或群众团体管理的企业,属于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五条
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
二、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是什么样的
1、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3、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什么样的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
一、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还款、逾期没收包装押金收入等收入;
二、纳入总收入的其他收入。
1、企业事业单位技术收入减免税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技术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所有收入,按照非技术收入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项目的试运行收入应纳入总收入,不得直接降低在建项目成本。其他纳入总收入的收入。
三、允许扣除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n(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n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n(三)提供劳务的场所;\n(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n(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n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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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中,企业主需要怎样维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1-07-04事实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协商补偿、订立补偿安置协议的过程中,承租人也没有权利参与到其中来。这样一来,一旦面临拆迁,作为承租人的企业想获取补偿就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在现实生活中,因历史上的改制原因,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集体企业转型不成功,企业产权、厂房产权、土地使用权权属混乱不清等情况,导致企业以承租人的身份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况非常之多。那么,承租企业面临拆迁应当如何为自己争取利益呢?